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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品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產品合同 篇1

出賣人:北京賽雅思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x x x x x (以下簡稱稱乙方)

茲爲x 貨物買賣,經雙一致方同意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x x 貨物2臺試用,協議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貨樣同品同種類同質的貨物x x x 2臺於乙方試用。試用期滿,乙方對甲方產品無異議的應與甲方簽訂後續20臺同類產品的買賣合同。產品具體性能及參數見附表1。

第二條 本件產品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x萬 x仟x佰元(共人民幣x x 萬x仟x佰元)。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3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貨款總價值的 %(人民幣 萬元),甲方在收到款項後3個工作日內即行發貨。

第三條 乙方試用期爲 天,試用期滿,乙方應將試用結果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沒有通知或怠於通知的,視爲乙方認可。並於試用期滿之日起接受甲方產品和本合同內容。

第四條 試用期滿,乙方沒有對甲方產品提出異議的,應自使用期滿之次日起與甲方簽訂20臺相同產品的買賣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另行約定。

第五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合理理由並有確切證據證明甲方產品存在技術缺陷,不能滿足乙方正常生產需要的,應於發現該問題的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派技術人員查驗、修理。經修理仍不能滿足乙方要求或乙方有正當理由認爲沒有修理的需要時,該試用合同終止。

第六條 試用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原本返還甲方產品。甲方在扣除乙方試用期內的合理費用後返還甲方預付款。

第七條 試用期滿,乙方既不與甲方簽訂後續20臺同類產品買賣合同,又不支付2臺試用產品餘款的,甲方有權於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催告。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告後的2個工作日內仍

不付款也不簽訂後續合同的,甲方有權收回交付的產品。乙方交付的預付款部分不予退還。並收取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5個工作 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是否同意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產品價格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十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x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本協議。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十一條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爲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友好協商解決未果,則雙方一致同意提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同時使用。

賣方(甲方):x x x

地址:

買方(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產品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

產品合同 篇3

XX市種養產品收購合同種養方(甲方):_________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養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

│產品│品種│產地│等級│單位│數量│價格/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名稱│規格│││││├──┬─┬─┬─┬─┤

│││││││保護價│合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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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應符合gb18406-xx《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糧食作物應達到相應的國家標準;其他要求爲:_________;

2、外觀質量:_________。

第三條種苗提供方式爲:□甲方自備;□乙方提供,提供種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爲:_________。

種苗應滿足的條件爲:_________;對種苗驗收的方式爲:_________。

種苗價格爲_________元/_________(單位),合計:_________元,種苗價款結算方式爲:□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第四條收購保證金:

乙方□是/□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保證金_________元。交貨時保證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乙方)。保證金支付後,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保證金。

第五條種養具體要求及乙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標準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_________;地點: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九條檢驗方法:_________;檢驗時間:_________;檢驗地點:_________。

其中鮮活產品的外觀檢驗應由雙方在種養地共同進行;其內在質量檢驗由雙方抽樣封存後在_________日內進行,檢驗單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十條檢疫單位、地點、標準、方法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爲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將產品或乙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提供的種苗、技術指導培訓或提出的種養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覈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條件: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種養產品屬於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動植物品種的,雙方應在簽約前到當地有關部門辦理諮詢登記等手續。對於產品質量要求、種養基本要求及乙方技術指導與培訓等內容,雙方也可另附附件詳細約定,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種養方(簽章):_________收購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產品合同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第三條 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第四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淨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儲存至生產收穫。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合同 篇5

合同編號:SR200812001

訂貨單位(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供貨單位(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2、訂貨條款:

1) 付款方式:電匯乙方指定帳戶;

2) 交貨時間:乙方收到甲方的貨款(銀行底單傳真件)後發貨;

3) 交貨方式及運費:快運,由乙方承擔;

4) 售後服務:一年內非人爲故障免費維修,一年後按實際發生故障收取維修費,終身維護;

5) 其他:(根據具體產品更改)

6) 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貨款後開具17%增值稅發票;

7) 經濟責任:按經濟合同法和合同條例執行;

8)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 本訂貨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訂貨方(甲方)蓋章: 供貨方(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200 年1 月 1 日簽訂日期:200 年1 月 1日

附乙方帳戶資料: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產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互利共贏、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方授權給乙方茅臺醇兩款定製產品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紅章)以備乙方市場需求和當地行政技術部門檢查與備案。

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授權書等相關使用證書、證件,以助乙方市場運營使用和公司備案。

三、甲方應保證兩款定製產品最低供貨數量件/年, 酒 件/年, 酒 件/年。

四、產品包裝材料及設計驗收均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產品的規格,酒體質量以及產品市場定位;同時,甲方應保證每批次產品的穩定性和一致性。

五、XX酒兩款定製產品甲方給乙方的供價爲裸價(到岸價),整體市場運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和承擔市場運營的任何費用(品牌宣傳除外)。

六、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提供的產品若在市場運營中出現產品包裝設計,酒體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項目欠缺問題,均由甲方負責收回或以其它方式解決,處理產生的所有經濟賠償和相關費用及損失均由甲方全權承擔。

七、合同保證金爲人民幣 萬元,合同簽定後15日內支付,合同到期後,若未續簽合同,甲方無條件在15日內退回合同保證金的全額。

八、合同有效期爲五年,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內有效。

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事項約定,如有一方違約,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作爲違約補償。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 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加蓋公章 和簽字的協議文字有效。

3、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完清帳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產品合同 篇7

採購方:****(以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email: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鑑於,****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檔案

第一條全部交易檔案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採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檔案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爲(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爲)均不表示****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爲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檔案。

第三條**採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採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對**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採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採購條件外,****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公司協商並在****公司登記其將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爲要約,****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爲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即視爲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爲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並認爲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爲有效訂單。

6.6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公司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爲保證依據本合同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並經****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爲“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爲徵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爲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爲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價格)爲**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公司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公司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資訊。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採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爲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爲****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爲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爲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藉****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爲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爲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爲****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透過一定的檢測設備纔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爲是不合格產品,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爲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爲不合格產品等情況,****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公司。

14.2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複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公司出具的發票複印件後,按**採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帳戶。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後方轉移到****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爲不得被解釋爲****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爲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公司應得利益後,在****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採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爲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爲準。

15.5.2現金折扣。如****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爲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援****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於因****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權限;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爲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並已將可能的環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並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說明;如果發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並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權利請求的情況,供應商應: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後,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或者透過其他合法方式從而使****公司免受損失;

(2)進一步賠償****公司由於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16.2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於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爲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16.3若無論因何種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採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並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17.1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並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並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發票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爲準。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16.1條規定執行從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17.3若發生第17.2條中所述情況,供應商除按照第17.2條執行外,還應採取下述解決辦法:

(1)供應商應立即負責從****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並承擔費用,並應立即退還****公司已就此等貨物支付的價款;

(2)供應商應立即對存在瑕疵的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供應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3)****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公司爲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應按照本合同第12.2(1)條的規定支付****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爲準。

17.4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17.5爲保障消費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後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爲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18.1 在****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並自配人員協助****公司設計貨物在****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並在****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於貨物的擺放。

18.2 在****公司指定場地新開張的經營鋪位中,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自該鋪位開張日起二個月內銷售率達不到甲方要求,供應商應無條件收回貨物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展示、陳列及標價

19.1若在訂單或**採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註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註,或在貨物交付後完成條形碼標註,並承擔相關費用。

19.2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並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9.3清場和撤樣

(1)供應商應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及撤樣完畢,否則****公司有權代爲清場及撤樣,引起的費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採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19.4展示與陳列:

(1)****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並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數據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爲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並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僱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爲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20.1在****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後,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20.1.1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並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20.2供應商爲促進銷售派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員提供****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數據等相關資訊。一經發現,****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並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常

20.3 供應商人員在未經****有限公司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公司範圍進行拍照、攝像活動。否則****公司將按第20.2條對供應商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保密義務

21.1 ****公司爲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資訊及資料應始終歸****公司所有(下稱“專有資訊”)。

21.2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資訊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資訊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於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威、遊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爲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於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22.3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儘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此後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22.4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後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後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透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並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3.2 仲裁採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23.3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23.5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範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採購部、****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1**採購條件確認書

附件2****有限公司訂單

附件3實收商品驗收單 ( 即實收商品對賬單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只後方爲有效並有約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透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並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佈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於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爲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24.7本合同所稱的賠償****公司損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8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蓋章處)

授權簽字代表(姓名):

授權簽字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供應商名稱(蓋章處):

授權代表(姓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產品合同 篇8

買受人(甲方):聯繫人:

出賣人(乙方):聯繫人:

一.甲方向乙方定購如下產品種類,型號,數量,單價,總計金額。

網絡綜合佈線材料清單及報價:

序號名稱規格程式品牌單位數量單價小計

18多4單輕鎧室外混合光纜中心管式62.5/125;9/125f-net米

214多10單輕鎧室外混合光纜層絞式62.5/125;9/125f-net米

36多輕鎧室外光纜中心管式62.5/125f-net米

合計(人民幣大寫)。:

金額性質:此價含增值稅

交貨時間:乙方在甲方見第一筆款電匯單後在天內到貨。

第一條綜合佈線技術標準、;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製造廠標準。相應中國資訊產業部的光纜產品標準。損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壓力(n/100mm)3000?彎曲半徑,20倍光纜直徑。工作溫度—30~+60.c

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製造廠標準。技術參數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詳見產品清單,期限從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日期:貨到兩日內)產品質量保障20年。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標準包裝,不回收

第四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產品檢驗數據報告,等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甲方開始使用視爲驗收合格並交付給甲方,

第七條交(提)貨地點、方式:甲方所在地-xx或甲方指定國內城市地址,出賣人(乙方)發貨,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出賣人(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兩日內甲方自行組織,甲方在貨到二天內應傳真產品驗收報告及數量給乙方.如未傳真,示爲默認產品質量及數量合格.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光纜產品質量符合或優於技術規範,並做到優質服務。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術規範接受產品並按照付款條件支付貨款。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甲方即付總計合同金額的xx左右金額:計xx萬元。

其餘貨款:xx)在貨到後xx個月內付清。

1,雙方均應遵守上述條款,若未按上述條款執行將被視爲違約。

2,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終止方按合同總金額的20%賠償給被終止方。

3,如產品不能滿足買受人預先要求的產品質量要求,出賣人應按買受人要求維修或換貨,在使用過程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買受人要求採取補救措施直至合格。責任金額一般不超過總合同金額的30%。

4.如買受方末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款,則按合同應付餘款的每日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如出賣人末在合同期內按時交貨,則也按合同應交付貨物金額款的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爲f-net原廠正規產品,並保證按原廠產品保修條款進行質保。

第十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自簽字並蓋章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與原件同時有效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七項:

買受人(甲方):(蓋章)???出賣人(乙方):(蓋章)

訂貨單位:供貨單位: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xxx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xx郵政編碼:

產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上海訂立,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義

1、機器(或稱“硬件”):是指機器、其功能部件、轉換部件、升級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組合。

2、程序(或稱“軟件”):是指一系列機器可讀的指令或說明,其目的在於促使一機器執行一項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機器可讀的資料(包括檔案和資料清單)以及這些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3、產品:是指一特定的機器或程序。

4、維護服務:是指乙方爲甲方的機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復符合其技術規格而提供的服務或產品(如合同中明確,也指爲提高其技術規格而提供的服務。例如升級)。“維護服務”包括執行一項任務、提供建議、諮詢和幫助,或允許甲方訪問乙方提供的資源(如網絡、資訊數據庫等)。

二、維護服務內容及期限

1、乙方將爲甲方的提供維護服務。

2、維護服務期爲:

自200年月日開始,至200年月日結束。

3、乙方爲甲方提供的維護服務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項目內容(在括號內打星號):

(*)維修或更換故障機器

(*)預防性維護保養

(*)電話或遠程技術支援

(*)提供程序升級版本(包括介質和資料)及安裝

(*)提供修正性程序(包括介質和資料)及安裝

(*)現場技術支援

詳細、完整的維護服務描述(包括故障級別、響應時間、服務時段等等)見乙方與甲方簽定的服務條款(附件2)。

三、維護服務費用及付款

1、本合同項下維護服務費總金額爲:¥

大寫:人民幣元整

2、上述費用包括乙方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維護服務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可能發生的包裝費、運輸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3、在合同規定的維護服務期間,乙方不得調整上述服務費,除非調整是爲了減少收費。

4、由於合同中途終止,或缺少維護用零部件或原製造商的技術支援等原因,導致部分或全部的維護服務未實施,則按未實施的維護服務部分費用比例和終止時剩餘維護服務時間的比例,扣除相應的費用。如甲方已經支付的,乙方必須立即退回。

5、維護服務費用應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應先開具發票)

由甲方在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付清合同款項.

四、維護服務的說明

1、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儘快對甲方的故障報修作出響應,儘快對故障原因作出判斷及採取可行的解決措施排除故障。

2、如乙方需實施遠程技術支援,必須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維修的機器,均由乙方負責提取和送回,期間發生的丟失或損壞由乙方承擔。

4、當需要更換機器時,被替換件屬於乙方的財產,而替換件則成爲甲方的財產。甲方保證所有被替換下來的零部件屬真品,並未經甲方改動。乙方保證替換件儘可能是新的,並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達到或超過被替換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換件承接被替換件的原有維護服務地位。本合同維護期結束後,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續簽維護服務合同,則乙方仍應在本維護期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對由乙方在本維護期結束前三個月內提供的替換提供保修。

5、本維護合同規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軟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專屬許可,並保證該授權是合法有效無瑕疵的。

6、不屬於本合同的維護服務範圍的有:(1)易耗品(2)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改動、以及不適當維護而引起的機器的損壞。(3)機器或程序的遷移。

7、乙方在甲方現場實施維護服務以及爲實施維護服務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五、轉讓和分包

1、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亦不得分包部分維護服務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2、即使得到甲方的許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責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過失,均視同乙方的疏忽或過失。

六、保密

1、保密資訊: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一方應對另一方根據本合同傳遞的透露方指明爲專有的和/或保密的資訊,或根據透露時環境的性質應認定爲專有的和/或保密的資訊,以及根據誠信的原則應作爲專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資訊(保密資訊)保密。該保密資訊除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資訊接受方的保密義務應自保密資訊透露後持續五年。雙方可根據需要,另行簽定保密協議。任何從對方獲得的保密資訊均應在本合同終止時透過刪除、退還對方、或銷燬其載體等手段而不使其繼續保留在己方。

2、除外情況:保密資訊不應包括以下資訊:(1)在透露之時已經公開的資訊,或在該透露之後非因接受方違反其對透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而公開的資訊;(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該資訊之前接受方已經知悉的資訊;(3)接受方沒有違反其對透露方承擔的義務而從透露方以外的其它來源

知悉的資訊;或(4)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訊。

七、不侵權擔保

1、乙方確認其根據本合同實施的維護服務不對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技術等)或其它權利構成侵犯。

2、第三方根據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項下的維護服務侵犯其知識產權和/或其它權利並針對甲方提出任何請求時,乙方應對此進行辯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使甲方免於因此而遭受任何損害、損失或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訴訟情況下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額均應得到乙方的補償。

3、如果發生上述侵權行爲,則(1)甲方有權撤銷本合同的執行,這種情況下,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因此已支付的合同金額。或(2)乙方自行承擔費用爲甲方取得擁有繼續使用被宣稱爲侵權的可提供的服務的權利;或修改該服務或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張爲侵權的替代物代替該服務以使其不侵權,而甲方在此情況下須立即停止使用被宣稱爲侵權的該服務。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地震、洪水、龍捲風對履行合同造成影響的自然災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該合同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應該知道自己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該在合理期限內及時通知合同相對方,並且儘可能地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避免損失的實際發生或擴大。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責任限制

對於乙方違約或其它責任引起的對甲方的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損害賠償。但乙方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僅限於(1)對人身傷害(包括死亡)的損害賠償和有形個人財產及對甲方財產的損害賠償。(2)對其它任何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害的賠償爲最高本合同金額的2倍。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生效和分數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變更應用書面形式作出,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及單位蓋章後,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後,除保修、保密和爭議解決條款外,本合同即告終止。但如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未違約方有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違約方而終止本合同,其對違約方提出的索賠不受影響;如果違約方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內採取合理措施予以補救,從而使上述終止通知失效,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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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標籤:範文 合同 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