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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鑑於甲方建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項目。爲確保該工程依法、高效、順利地實施,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服務內容爲就該項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過程中的招標、結算、進度、安全、質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員培訓

1、 審查修訂或協助甲方制訂合約管理、質量管理、工期管理、簽證管理、造價管理等規章制度

2、 協助組建或完善專門的合約管理部門

3、 參與或協助相關人員的建築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

(二) 項目招投標及簽約

1、 參與或協助項目各階段招投標中對招標檔案、投標檔案、建設工程合同及相關文書的起草、審覈、修訂和談判協商

2、 參與招投標過程並協助監督招標程序的合法性

3 參與和協助項目招標之後各類合同的起草、簽訂、審覈,重點就有關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農民工權益保障、進度、質量、安全及竣工結算等條款嚴格把關

(三) 完善履約管理

1、 協助甲方進行履約之前的合同分析、論證,進行合同交底

2、 協助甲方依法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活動進行招標發包,並就有關招標所及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或意見

3、 爲甲方提供有關勘察、設計費和有關勘察、設計檔案的補充、修改等事項的法律諮詢意見

4、 就建設監理的內容與程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與應注意事項及監理服務收費等問題向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5、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各階段履約過程作真實、詳細、相應的書面記錄

6、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有關監理、設計、總承包人、分包商及相關單位的補充協議、簽證、會議紀要、技術資料、圖紙、函件、請示、報告、回覆、通知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與保管

7、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設計、施工中的任何變更及變化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及書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協助甲方進行造價管理,嚴格履行合同文字規定的結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約過程,參與有關爭議的協商與談判,必要時以發送律師函的方式爲甲方主張權利

10、 協助甲方處理與履約有關的各方事務及突發事件,幫助甲方避免和減少損失及不穩定因素

11、 就建設工程所及工程造價、預算、保險、簽證等關鍵性、敏感性或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與建議

12、基於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非訴訟、非仲裁法律服務。

(四) 服務方式

1、日常諮詢類工作採取電話、傳真、電郵、在線諮詢等方式進行

2、乙方根據工作需要,應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隨時安排人員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 陳子建 律師作爲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應及時增加相關專業人員。

(二)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

(三)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六)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爲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爲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範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爲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聯繫電話: ),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六)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祕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二)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事後報銷: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因工作而發生的外出廣州市區的差旅費及其他超出正常開支的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三)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法律事務無須付費但如需代理其訴訟、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外的事務的,則雙方需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並按委託合同的規定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應優先辦理甲方委託事務並按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70%優惠收費。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後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後,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4、由於甲方的不當行爲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二條(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壹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又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條 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有權代表: 有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爲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四、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爲年 元(大寫) 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範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託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15%。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蘭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透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覈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託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透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檔案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顧問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覈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繫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諮詢服務,審覈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託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