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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模板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模板5篇

房屋合同 篇1

案情:

被告申某與呂某(女)原爲夫妻,原告系被告婚生子。X年1月6日,被告經公證簽訂協議一份,約定共同出資購買位於花山區鋼窗宿舍某房屋一套贈與原告,當時因原告年齡小,未能領辦到身份證,即將產權登記在被告名下,但該房實際上一直由原告與被告呂某居住。後因被告不肯辦理房屋過戶,以致成訴。庭審中,被告辯稱贈與房屋尚未過戶,贈與合同並不成立。

裁判: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簽訂的贈與協議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贈與房屋雖未過戶,但事實上一直由原告與其中的被告呂某居住,應視爲已經交付,贈與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應當辦理該房過戶手續。法院據此判決被告申某、呂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協助原告辦理贈與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

評析:

本案是一起因贈與房屋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而引發的贈與合同糾紛。所謂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是一種諾成性合同,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即通常所說的“一諾即成”。當然,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合同生效,贈與合同的生效還需要滿足法定要件。根據贈與對象的不同,贈與可以分爲動產贈與與不動產贈與,動產贈與以贈與物交付爲要件,而不動產贈與,因爲法律對其產權轉移有特別規定而與前者有所區別。如本案中涉及的房屋贈與,根據法律規定,房屋產權轉移以登記過戶爲要件,相對應,對房產贈與合同,一般情況下也應以產權登記的辦理爲其生效要件。訴訟中,被告正是以此爲由提出抗辯。

但事實上,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並不意味着贈與合同必然未生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爲準。贈與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有關本案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或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處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將夫妻共有財產贈給子女和朋友,如未經另一方同意,該配偶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遺囑應認定部分無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該遺囑所涉及的共有財產,應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其餘一半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房屋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兩方當事人於 年 月 日簽定:

出賣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買受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兩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現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有座落於 區第 棟 單元 室建築面積爲 ㎡的還建房屋出賣給乙方,包含附屬設施見附件一(附件一:甲方與公司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上述房屋、房屋佔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附件一所列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在本合同中均簡稱爲“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該房屋的買賣價款爲人民幣 萬元(¥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屋買賣款。若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前價值有變動的,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補差價。

第三條: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入住手續及房屋鑰匙等該房屋的全部手續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

2、本合同生效當日,甲方將附件一所列《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相關資料憑證簽名的複印件交付乙方,並將甲方及共有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薄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交付乙方存檔。

第四條: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公司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義務,甲方已全部履行完畢,甲方享有的該房屋的全部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該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擔保等他項權利設定、查封、債務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該房屋後,因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或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該房屋出賣給乙方後,如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需以甲方名義向該房屋開發商公司主張權利的,甲方應配合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第七條:鑑於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以下簡稱“兩證”)尚未辦理。甲方承諾在該房屋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除甲乙雙方協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即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應當向未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共有權人 與甲方系夫妻關係,同意甲方全權處理出賣該房屋的相關事宜,並願對甲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兩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兩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貳頁,一式貳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兩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共有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的關係,經雙方協議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權屬、坐落、間數、面積、質量與用途

該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爲準),質量完好爲商業用房。房屋所有權屬於出租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__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簽訂《房產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出租方負責店面的清場和將店面交給承租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如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將店面用於易燃易爆、高聲響的娛樂活動。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的,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爲每年________萬元,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內一次性交納二年租金________萬元,(剩餘的肆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礎上每二年支付並每二年遞增10%),交納二年租金後,承租方方可營業。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維修、裝飾、裝修

承租房屋維修和裝飾、裝修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裝飾、裝修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合同期滿後,其裝飾、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破壞裝修。

承租人因未按時維修房屋或因裝修房屋而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物受毀的,其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金額爲年租金的10%。

2、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其他第三人,如有違反,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還應支付違約金,金額爲年租的10%。

第六條、承租方須交納二個月租金作爲押金給出租方作爲租賃押金,合同到期後,在出租方察看房屋完好的情況下,租賃押金全部退還給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毀約或違反規定,租賃押金歸出租方所有。

第七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反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政府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叄份,出租方、承租方、鑑證單位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確定租房合同無效的條件有:

(一)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現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 ,作爲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爲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二)違章建築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這裏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築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爲三種情況:

1、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

2、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檔案的情況下擅 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於出租,則簽訂的租合同因違反法律 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透過補辦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 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

3、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 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爲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並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三)被確定爲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爲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爲無效合同。

租房合同無效的解決方式如下: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援。

(二)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三)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爲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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