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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

分銷協議或承銷商協議是指由主承銷人、國際協調人和全體承銷商簽署的旨在明確承銷團成員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以下是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銷售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擬委託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位於  ,性質爲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項目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面積最終以房地產測繪機構的測量面積爲準)。

2、服務內容:乙方負責尋找、蒐集、挖掘潛在購買客戶,

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

本協議委託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協議到期,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協議,若不同意繼續合作,則協議自動終止。

三、銷售代理費

1、取費標準

代理費標準:成交合同額的2%

2、支付條件

甲方與購買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客戶支付全部購房款,併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確認乙方上月滿足支付條件的房源明細,並於確認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銷售代理費,乙方收到代理費時應向甲方開具正規全額發票。

4、因客戶對預售/銷售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支配,與乙方無關。

5、在委託期滿後,甲方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不視作乙方的代理任務,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四、客戶確認

1、客戶首次到訪必須由乙方人員透過乙方的渠道帶到現場,經確認是首次到訪客戶後,填寫《團購看房單》。電話預約

無效。

2、客戶的確認以填寫《團購看房單》的形式進行確認,由客戶、乙方現場渠道人員、甲方授權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此單一式三聯,作爲甲乙雙方覈對確認客戶的依據及客戶享受團購優惠的憑證。代理商發生客戶重疊的,以《團購看房單》作爲判別客戶歸屬的唯一依據。

3、乙方介紹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清全款當天,甲方將根據客戶確認記錄與乙方簽署《成交確認單》,以確定客戶成交的事實。

甲方授權負責人:;電話號碼: ;

乙方現場渠道人員: ;電話號碼: 。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提供項目的宣傳資料電子版。

3、甲方負責將項目資訊及時傳送給乙方,如果項目進行價格調整或組織活動,及時通知乙方,以保證對客戶統一口徑和對已有客戶的維護。

4、甲方組織大型活動, 提前通知乙方進行提前預熱和客戶積累,保證活動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5、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其它收取購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

6、對乙方的營銷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透過自己的渠道對甲方項目進行宣傳,主要透過 等形式進行推廣。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須配合甲方對乙方客戶發放項目宣傳資料。

3、在委託期內,乙方應制訂詳細的服務計劃,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情況。

4、乙方可邀請其客戶參加甲方組織的客戶活動,並配合甲方進行客戶邀請。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對外報價,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變更房屋價格,乙方擅自變更的,變更行爲無效,且乙方應賠償客戶損失和甲方遭受的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6、乙方不得擅自對客戶進行相關的承諾,也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本代理事項無關的活動和宣傳。乙方無權收取客戶

任何費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戶費用產生的任何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7、乙方客戶在購房後,如出現退房等情況時,乙方應當將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甲方也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8、乙方應當積極開展銷售代理業務,隨時應甲方之查詢要求,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9、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合同約定進行銷售代理服務工作,不得過度誇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資訊,如因乙方過度誇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資訊產生的任何客戶投訴,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的,甲方應按應付款的%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銷售代理任務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的投訴或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結算的代理費用。不足以彌補客戶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八、其他事項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2

甲方:

地址:

傳真電話:

乙方:

地址:

傳真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約定,就乙方轉介客戶給甲方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轉介商品房意向客戶的範圍

乙方介紹 項目的意向客戶給甲方。

第二條:銷售價格

1、 乙方轉介的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商品房的計價方式爲按建築面積計算,其價格由甲方確定。銷售價格與 銷售部銷售價格及銷售政策一致。甲方確定的商品房價格表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可視市場情況,對該商品房價格進行調整,甲方調整的商品房價格必須提前以書面或其它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合作期限

乙方轉介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房的期限爲:自 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約滿雙方可協商續簽。

第四條:費用負擔

1、乙方由於轉介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房所產生的工作人員其工資、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由於轉介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房所產生的基本推廣費用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除一些大型推廣活動除外(如各大酒店產品巡展發佈會,各大商業中心巡展,商業中心門店租賃,各大報媒廣告,電視廣告等)。

第五條:佣金的計算及結算

1、佣金比例:按已簽約合同金額的 作佣金結算。

2、佣金的結算:佣金以月結形式進行結算,甲方在每月與開發商結傭後的一個月內支付佣金給乙方。一次性付款客戶購房款全部到開發商帳戶後,按揭客戶以實際到賬金額計提(首付款到賬後計提首付款部份,按揭款到賬後計提按揭款部份),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完稅發票。

第六條:轉介客戶業績的確認

1、乙方必須透過傳真或其他書面形式,事先將其介紹的客戶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碼、電話、預計抵達的時間等主要資料提供給甲方。乙方沒有事先傳真或書面通知的,不予確認。

2、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傳真或其他書面形式告知的,在客戶抵達 售樓中心之前,乙方應將客戶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碼、電話等主要資料以電話通知甲方,以現場經理簽字確認爲準。

3、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業績歸屬以現場首次接待登記購房人(或購房委託人)並由甲方簽字確認爲準,在雙方合同約定的合作期內,凡經簽字確認並簽約成交的,應視爲乙方的業績;雙方以第一時間傳真客戶名單相互確定爲覈定依據。若已簽定購協議的客戶在簽訂正式合同時更名,不因更名而影響乙方業績的認定。

第七條:銷售控制

1、銷控由甲方負責。甲方應以傳真或其它形式及時向乙方通報銷售動態。

2、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確認銷控。乙方對其推介的客戶應透過傳真或其他書面的形式預留房號。甲方收到乙方的傳真或其他文書後,可預留房及其房號3天。

第八條:房款及相關費用的收取

乙方轉介的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商品房的房款及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收取並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九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① 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產權人的銷售委託書;

② 本項目銷售所需的相關證照檔案(複印件);

③每套商品房的銷售價格表;銷售價格和銷售折扣必須和甲方售樓處的價格一致

④本項目銷售所需的每套商品房的面積、樓層高度、平面圖、套內設備等物業資料。

2、提供甲方能夠提供的辦理銀行按揭的相關檔案(複印件)。

3、負責房屋價款及相關費用的收取工作。

4、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佣金。

第十條:乙方的責任

1、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工作。

2、在廣告計劃推廣及銷售過程中應如實介紹本項目,不得有違法或虛假、誇大、誤導購房者的行爲,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確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書的內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作出任何承諾。特殊情況下,如確需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作出修改或補充,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4、執行甲方制定的營銷策略。甲方確定給購房客戶的促銷讓利措施,乙方應如實給客戶。

5、乙方銷售價格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指定的價格表,銷售價格不得低於價格下限或高於價格上限。

6、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員在代理本項目銷售工作中所發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代理銷售本項目的過程中,應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確保購房客戶的人身財產安全。因乙方行爲造成他人人身、財產之損害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代理銷售本項目過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購房客戶的購房款項和任何款項。

9、組織和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本項目情況。

10、協助甲方及開發商財務人員催收客戶購房款及辦理按揭手續。11、爲甲方保守相關的商業機密。

第十一條:協調

甲乙雙方應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負責本合同履行的協調工作,包括通報情況,簽收、送達文書等。人員名單及具體職責雙方另行協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金額 3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十日,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已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但未到賬的部分在實際到賬之日起15天內甲方應予以付清。

2、若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或甲方無權委託銷售本項目而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由此造成乙方無法代理銷售商品房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因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進行轉介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房工作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4、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收取購房客戶房款和費用,除立即支付甲方外,自乙方收款之日起至交付甲方之日止,乙方按收款額每日 3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定義

1、售出

本合同所謂的售出係指:①產權人或產權人指定者與客戶已簽訂了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②客戶一次性付款的,已收到客戶支付的95%以上房款;③客戶需辦理銀行按揭的,已交清首付;一次性付款同時滿足①②兩項的,銀行按揭同時滿足①、③、兩項的,爲甲方確認乙方售出本合同約定支付佣金。

2、價格表

本合同所指的價格表係指由甲方制定並提交乙方執行的記載本項目商品房銷售價格的文書,乙方不得擅自以低於“價格表”上記載的銷售價格轉介意向客戶購買甲方銷售的商品房。

第十四條: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及加蓋雙方法人公章後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3、本合同之附件爲本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予以完善。

5、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本3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爲共同開闢某房地產項目的房產在xx外的銷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和承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乙方爲本協議第二條之物業和地區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條 委託物業甲方位於 (以下簡稱"該物業")。現委託乙方代理(非獨家)銷售該物業,負責該物業在青海地區的代理銷售工作。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爲: (以下簡稱"該區域"),代理權限:一般。

第三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協議到期3天后,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終止的意見,本協議代理期自動延長3個月。協議到期後,如乙方的房地產銷售情況良好,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利。

2、在本協議有效代理期內,除出現違約的情況外,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 相關費用收取標準

1、甲方按乙方客戶成交金額4%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負責報銷乙方成交客戶的機票費用,報銷機票款XX元/套,該款項直接從客戶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現金的形式結算。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戶以按揭方式購房的,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交完首付款後,甲方須結清與該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務費給乙方;購房客戶透過銀行按揭辦理手續並由銀行支付按揭貸款後,甲方須結清該房所有的服務費給乙方。

2、乙方的購房客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房款後,甲方應結清該房應付的全部服務費給乙方。

3、甲、乙雙方在每月5日前以報表方式覈算上月的總成交量(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付清首期款後視爲成交),再根據成交量結算應付予乙方的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經營銷售的全部真實有效的相關檔案複印件;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如爲複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近時期的價格表以及該物業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甲乙雙方必須約定在同一時期該出售物業的成交單價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調整該物業成交單價的,必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保證甲乙雙方同時同步調價。

3、甲方須對該物業提供有關專業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該物業的專業培訓,培訓方式可透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4、甲方遵守與乙方推薦客戶所簽署的協議檔案、法律文書的全部條款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與客戶發生糾紛,甲方須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檔案,如有虛假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5、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完成購房團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6、甲方應及時透明地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中的各項配合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7、甲方應按時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8、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戶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及合作內容,更不能私下與客戶達成交易及推薦自己或朋友的房產、商業用地等一切與貴樓盤無關的事宜,應避免一切有可能損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週須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該物業的可銷售房型與房號資訊,以儘可能促進樓盤的銷售。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房地產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在代理區域組織宣傳本協議約定之物業,組織購房團。如因客戶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該物業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購房團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以傳真的方式確認購房團名單、人數,甲方應及時回傳確認,並有責任於3天內將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宣傳資料、售樓書,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購買甲方項目房產的活動;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6、乙方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7、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彙報銷售進度和提供銷售報表。

8、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爲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業績歸屬以首次接待登記並由甲方確認爲準,雙方以第一時間傳真客戶名單相互確定爲覈定依據。如經證實客戶(包括甲方關係客戶和內部)確由乙方組織接待促銷成功,業績歸屬爲乙方;若由於甲方物業的原因未能在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的,最終客戶仍然成交的,業績歸屬爲乙方。

第九條 協議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協議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協議,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協議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協議一旦終止,雙方的協議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本協議一方若單方終止協議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應在本協議終止前7個工作日一次性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前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接該項目的全部檔案和資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複印件的保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違反協議約定的,或故意隱瞞、延滯行爲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協議約定費用,每逾期一天賠償應付金額的0.5‰給乙方;

3、關於業績歸屬界定,如有發現故意隱瞞行爲,經查證屬實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應付佣金2倍的違約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戶透露與乙方的合作關係或合作內容而造成乙方客戶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經查證屬實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2倍的違約金。

5、如果乙方銷售接待等相關人員對客戶進行盲目誇大或其它虛假介紹,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退還所有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專人把本項目的本月優惠折扣、價格、銷控傳真或qq的形式傳給乙方,以便乙方銷售!

2、甲方需派專人與乙方聯絡,若有人員變動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對乙方的客戶,現場銷售時務必要同步同價及優惠!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約日期: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