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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模板彙總8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模板彙總8篇

工程合同 篇1

一、合同主體

二、工程範圍

1、工程承包範圍:

①、首層:展覽區、休息室、後勤區、配電室、控制室、機電豎井、前廳、庫房、辦公室、大堂、電梯廳、走道、衛生間、樓梯間等;

②、二層:多功能廳、貴賓室、會議室、酒吧、機電豎井、電梯廳、展示畫廊、展廳前廳、後勤走道、後勤區、儲藏室、化妝室、通道、走道、衛生間等。

③、出屋面:公共區域及出屋面交接區域,女兒牆欄板。

④、室外:下沉廣場、室外汽車梯裝飾、旋轉門入口室外鋪裝拆改及增加門廳。

2、總承包與分包單位工作介面劃分:

①、專業分包工程:弱電工程、消防電工程、宴會廳燈光音響工程、裝飾花燈工程、LED屏幕工程、標誌標識工程。

②、專業分包與總包單位的介面劃分:

1)弱電工程:橋架及預埋線管由總包施工,穿線及設備安裝由專業分包施工。

2)消防電工程:橋架及預埋線管由總包施工,穿線及設備安裝由專業分包施工。

3)宴會廳燈光音響工程:基礎鋼結構設備層由總包施工,管線、橋架、電纜、設備都由專業分包施工。

4)裝飾花燈工程:管線及電纜由總包施工,預留預埋及燈具安裝由專業分包施工。

5)LED屏幕:管線及電纜由總包施工,預留預埋及燈具安裝由專業分包施工。

6)標誌標識工程:所有工作由專業分包施工。

三、工期

1、工期要求: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8月28日,共計130日曆天。

2、誤期賠償約定:每逾期一天,違約金爲簽約合同價的萬分之二 ,逾期天數×簽約合同價×萬分之二,其中:逾期天數=實際工期(實際竣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合同工期(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工期)-發包人同意延長的工期 。

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最高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3% 。

四、合同價款

五、計價方式

1、計價形式:固定單價合同。

2、暫定數量的處理約定:在重計量過程中重新覈對。

3、重計量:本工程在正式施工圖下發後進行第一次重計量,本次重計量內容需包含施工圖中未體現的部分工作內容,如地下部分樓梯間、設備間、地下一層走道等。在竣工結算時進行第二次重計量。初步安排第一次重計量完成時間爲五月末,第二次重計量完成時間爲九月末。

六、調價方式

1、變更洽商計費原則:

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列明的工程量發生增減,且單個子目工程量變化幅度在 15 %以內(含)時,應執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列明的該子目的單價;單個子目工程量變化幅度在 15 %以外(不含),且導致分部分項工程費總額變化幅度超過 3 %時,由承包人提出並由發包人商定或確定新的單價,該子目按修正後的新的單價計價。

②、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於變更工作的子目的,採用該子目的單價。

③、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於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範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④、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於變更工作的子目,也無類似子目的,由承包人提出並由發包人商定或確定新的單價

 2、人工、材料調價原則:材料價格以及裝飾工程人工費的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在±3%(不含)以外的,超出部分的材料價格予以調整;人工費變化幅度超過3%(不含)按變化幅度全部調整。

 七、付款方式

1、預付款:

①、預付款額度:簽約合同價中分部分項費用的10% +簽約合同價措施項目費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費)的10%+安全文明施工費預付款額度+簽約合同價中規費的10%+簽約合同價中稅金的10%。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用預付額度:簽約合同價內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50% 。

②、預付辦法:在收到承包人提交正式發票後,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①、報送時間:每月25日之前報送當月由監理單位確定的形象進度的進度款(包含洽商變更)。

②、支付方式:上月已完工程量價款(含變更洽商款)的80%,當累計支付總額達到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80%加上雙方達成一致的變更洽商款的80%之後,不再繼續支付進度款。

③、支付期限:收到進度款申請單之後的28天內。

④、保脩金:預留3%的質量保證金。

⑤、保修期限:2年。

⑥、結算時限要求: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14天內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發包人在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請單的14天內確定竣工結算總價。

 八、其他特殊交底

1、施工範圍:現場如有增加精裝施工範圍以外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造價工程師,對工程量及單價進行覈對。

 2、工程洽商的辦理:

①、需走內部流程。

②、保證資料的詳盡。

③、儘量不籤零工。

3、拆改工程:及時對拆改的工作內容進行幾方籤認,留有照片並在圖紙中標示出拆除部位。

4、整項暫估及材料暫估價:後附清單。

5、材料品牌:後附清單。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建築資質等級證書號:

本工程設計人: 聯繫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 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

金額大寫:

(2) 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爲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 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爲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覈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xx)的要求。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爲: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爲。

4.7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 透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甲方爲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爲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工程合同 篇3

一、 工作簡述

工程合約部是施工處管理工程施工技術及合同、計量支付管理的職能部門,在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辦理施工處有關施工和技術管理、工程計劃、中期計量支付及竣工決算等方面的業務。

二、 部門組織機構圖

三、 工作責任規定

1、 工作任務

⑴ 負責組織對施工處工程設計圖紙的審覈,進行工地核對,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⑵ 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工作,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工程技術問題,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事故的技術處理方案作出決定。 ⑶ 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質量事故的處理。 ⑷ 負責提擬工程變更方案,並辦理上報審批手續。

⑸ 負責做好施工技術總結工作,編制竣工資料,編寫開工、竣工報告

⑹ 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在工程中的應用。

⑺ 負責技術情報工作,做好技術資料的收集、保管、交流;有計劃地組織技術人員學習先進的施工技術和工藝。

⑻ 負責施工處的日常計量工作,根據合同規定,定期編報計量支付月報。

⑼ 根據相關合同與下屬施工中隊、勞務隊伍、材料供應商等進行結算。

⑽ 負責施工處有關合同檔案的保管,協助項目經理簽訂有關合同、協議。

⑾ 負責施工處原始圖紙的收集、歸檔、管理。

⑿ 負責施工處生產過程中人工、機械、材料消耗等定額的收集和整理。

⒀ 項目完工後,負責施工處合約、文檔、圖紙等資料的移交和竣工覈算。

⒁ 協助有關部門辦理專業培訓和技術幹部的.考覈工作。

⒂ 協助機材部加強施工裝備的建設,提出設備測量儀器的質量使用意見

2、 職權

⑴ 對本部門的工作有決定權和處理權。

⑵ 對本項目工程施工中隊的施工技術有指導、監督權;對施工中隊、勞務隊伍、材料供應中隊執行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有監督權;對施工中隊、勞務中隊、材料供應中隊上報的的月應支付款項有審覈權。

⑶ 對工程質量事故由現場分析、鑑定、處理的權利。

⑷ 對工程的中間交流、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有參與權。 ⑸ 對工程科研課題有提請權。

3、 職責

⑴ 對工程施工未正確執行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造成嚴重損失的負有責任。

⑵ 對工程變更沒有及時編寫、上報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

⑶ 對工程事故的技術處理方案確定遲緩,造成嚴重損失的負有責任。

⑷ 對有關工程技術檔案未能做好上傳下達,造成嚴重損失的負有責任。

⑸ 對施工處內發生的嚴重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負有責任。

⑺ 由於工組疏忽的原因,沒有正確、及時的編寫計量支付月報,造成經濟損失的,負有責任。

⑻ 由於工作疏忽的原因,對材料供應中隊、勞務中隊、施工中隊的工程款超付並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的,負有責任。

⑼ 對沒有妥善管理合同,使之處於失控狀態而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

工程合同 篇4

業 主(甲方):監理單位(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

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石分行

業 主: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石分行(以下稱“業主”) 監理單位: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以下簡稱“監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2、工程內容:湖北銀行黃石分行開發區支行室內外改造裝修、土建、消防、空調、水電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公司委託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爲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註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範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餘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範圍,並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並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

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1.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資訊、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爲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1.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1.6、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並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於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後,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後才能復工,發佈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四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項目檔案及資料,並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繫。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範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並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範圍的專項報告,並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五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 2、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湖北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湖北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叄份。

業 主:(簽章)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石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工程建設監理公司黃石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爲駐工地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承辦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屋頂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達成並簽訂合同以資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及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計算:

四、工程價款: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產品名稱:

2、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淨、場地清。

3、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建築法規、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層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他問題均有乙方負責無償、及時修復。如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動,不能損壞業主財產,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時,必須將屋頂沙石垃圾清理乾淨,不得損壞原有防水基礎。

七、結算方式:

1、乙方料進現場預付工程款 %工程款,爲 元。

2、乙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 %工程款,爲 元。

3、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 日內付 %,爲 元。

4、剩餘5%工程款,作爲工程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情況下,支付給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大寫)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建設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質、階段、內容通常可作如下分類:

一、 按承包方式分類:

工程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

工程總承包合同,又稱爲“交鑰匙承包合同”,亦即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併發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總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築安裝任務分別於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的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專業分包合同,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築企業完成的合同.如單位工程中的地基、裝飾、幕牆工程。

勞務分包合同,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合同。

 二、 按工程實施的不同階段和職能分類:

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標代理合同、監理合同、工程諮詢合同、物資採購合同、工程保險合同、工程擔保合同等

三、 按工程計價方式分類:

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價合同可分爲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可分爲可調總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

 四、 按施工內容(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分類:

主體結構合同、地基與基礎合同、設備安裝合同、水電合同、裝修合同、電梯合同、幕牆合同、弱電工程合同、鍋爐合同、垃圾處理合同、室外道路合同、園林綠化合同等。

五、按行業的不同分類:

建築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鐵路工程合同、通訊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同等

工程合同 篇8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範圍: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

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爲 天。

六、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 %,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 工程竣工後 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

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 %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所屬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項目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固定住址: 固定住址: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