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安全合同模板集合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合同,合同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關於安全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合同模板集合5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將裝修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裝修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裝修工程項目進行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爲了方便於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和施工場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書:

1.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爲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爲現場安全責任人。

2.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3.施工單位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4.施工隊入場施工前,須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及施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

5.施工單位必須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商場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高空作業安全規程、裝修施工規範、裝修管理流程、裝修規程修安全違規處罰細則》等規範安全文明施工,對教育仍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家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商場外。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施工,應辦理臨時出入證並填寫樓層裝修申請單,兩項缺一不可,憑出入證進場施工,並按甲方規定的入口進出。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飲酒後上崗,發現菸頭每個50元,發現當衆吸菸或酒後上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類推。

8.施工時現場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辦理動火手續,經批准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滅火器材和水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9.動用工地各類電器、線路和接照明動力電源,必須報甲方部門審批,經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施工中嚴禁樓面積水,防止水下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施工時不得損壞施工單位原結構的承重柱和樑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動用和損壞單位各類消防設施,擅自動用者視情節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的,按價給予賠償,造成報警和噴淋功能不能運作而發生事故的,將由消防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施工人員不得到甲方單位非施工辦公場所地亂竄、閒逛,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並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據甲方裝修安全規定,裝修過程中或驗收時發現不用阻燃線一米扣款1000元,一處防火塗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電線不穿管保護扣款200元,易x易x品超量扣款1000元。

13.乙方瞭解所有規程、規範後雙方簽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單位的以上違規所扣款項在施工款項中予以兌現,其他單位或個人裝飾施工單位則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 篇2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東營市河口區油區辦建設工程項目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工程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河口區油區辦孤島管理中心辦公樓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見圖紙)。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濟南生產基地四分場 到達地:辦公樓新址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9輛,載重量:30噸。 運距:11公里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27.5元/方計算。

本合同甲方負責買土每方8元(不含稅),乙方負責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甲方支付運費時,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甲方開工前全部支付買土費。當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運費。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運輸管理

1、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不得對周邊造成揚塵污染、路面污染和噪聲污染。

2、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4、乙方運輸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建立按時作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車輛檢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運輸作業。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法定程序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簽字): 承運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爲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安全合同 篇4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40M三管塔基礎建設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大榆樹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辛家君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xx 年6 月1 日起至20xx 年 6月 1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因需要拆除房屋,根據雙方協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爲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安全協議如下:

一、拆除現場乙方必須做好相關安全工作,並委派透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管理。

二、本工程主家補 元給承包方,大寫 整人民幣。

三、地基基礎土平路面下 公分。

四、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進行教育,制定規章制度,提出有關要求,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六、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進行,並根據要求做好安全應急預案。爲確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八、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斷水、停電等工作,在施工周圍應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預防事故發生。

工期爲 天,不能拖延。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標籤:模板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