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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施工分包合同模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消防施工分包合同1

發包: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條款,結合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 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內容:1-7#樓消防系統工程及樓外消防環網工程。

(六)承包範圍:樓內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

二、工期:本工程開工自xx年5月10日開工,至xx年1月30日,共計260天(9個月)。其餘工程項目隨總體建築工期進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關產品質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設備和工程質量滿足消防驗收標準,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關設備影響工期和驗收延期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程合同價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價格:工程價款總額:材料費總額+(材料費總額*42%)以現場安裝實際量爲依據。

(1)材料費:所購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單價和數量由甲方簽字確認。

(2)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運輸費、利潤等一切費用,在材料費的基礎上增加42%計算,不另行計費。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開具材料購買全額國稅發票,有關公司開具地稅發票由乙方編制人工工資表。

五、圖紙

開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設單位代表:

姓名: 職務:項目經理

2.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 職務:項目負責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並接至施工場地。

3.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設備、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4.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簽訂後3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200.000.00元,作爲對本合同義務的保證金,按工程安裝進度完成量(每棟3萬元)無息退還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進度,如發生工傷事故,及時向甲方代表和有關部門報告,工傷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負責,5000以上由甲方負責。

3.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4.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範》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5.如無不可抗拒原因,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工程。

6.乙方負責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期間如發生損壞,應及時修復,屬產品質量問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均由甲方承擔。

7.工程結束後由,由甲方辦理消防驗收的全部資料,向消防主管部門申請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乙方配合和協助,驗收費用由甲方承擔。

8.甲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組織

1.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後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b)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c)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f)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施工暫停責任

a)因他方施工進度緩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應在停工報告上簽字並順延工期,賠償乙方的停工損失費用。

b)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甲方的停工損失費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d)乙方應以合同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況外,均由雙方另議。

十、工程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材料費用和人工安裝費用等一切違約費用開支。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認可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4.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可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度,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根據國家、市有關規定執行。

6.無論甲方代表是否進行過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修復。

7.乙方採購的設備材料要保證質量,須附有合格證及檢驗報告,進場時雙方驗收,無合格證的不準進場,有合格證的材料,如甲方有異議,應進行復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與合格證與檢驗報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擔。

8.甲方應在乙方工程結束,調試合格的24小時內簽字,甲方協力辦理消防驗收手續。

十一、工程款依據及調整

1.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材料費(含輔材)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材料價款清單爲依據,運輸費,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等一切費用按材料價款總額的42%計算,材料費+材料費的42%爲工程造價總額,不另計算其他任何費用。材料附表爲工程造價的依據,如果材料用量出現增加和減少情況,按雙方現在確立的計算方式計算。

2.因工程設計變更所產生的工程費用,應作爲工程款的一部分,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十二、竣工與保養

1.工程竣工驗收標準爲國家和行業現行各項驗收標準及甲乙雙方的有關約定。

2.乙方應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和相關資料,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資料七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並提出修改意見,如甲方在約定的日期內不組織驗收,或是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不提出修改意見均視爲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已經認可。

3.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後,乙方編制竣工結算報告,並在十個有效工作日內將結算報告提交甲方審查,甲方應在二十個有效工作日內予以審批,並由雙方簽章,經消防部門竣工驗收後,甲方撥付工程結算款給乙方。

4.保養

1.工程竣工後,乙方保修一年,期間如屬配件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如屬不正當操作及其他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壞,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滿後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結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價款給乙方:

1.合同簽訂材料進場後十日內預付合同總價的30%。

2.工程完工後十日內付合同總造價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裝完成三十日內付合同總造價的20%。

4.工程透過甲方和有關部門初檢驗收合格後,甲方在6個月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5%。餘款5%作爲質保金,保修期滿後30日內支付乙方。

5.工程透過甲方驗收後滿壹年,保修期滿後合同終止。

6.工程進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約定外的工程項目追加款,甲方應在下達書面通知的十個有效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工程款。

十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訴。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施工分包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宜昌清華園項目消防安裝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我國《合同法》、《建築法》、《消防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項目消防系統工程施工。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施工安裝;

2、火災監控系統的安裝施工;

3、自動噴淋系統工程安裝施工;

4、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移動滅火器材安裝施工;

5、防火門、防火捲簾製作和安裝;

6、防排煙系統工程安裝施工;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8、室外消防管網系統;

9、氣體滅火系統的安裝。

以上整個消防系統工程聯動、調試、開通及保證消防系統的申報驗收、消防合格證的辦理。具體承包施工範圍詳見宜昌清華園項目消防設計圖紙範圍內的區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統工程施工和聯動、調試。

第四條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後期消防建審和驗收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乙方施工範圍內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協助。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價款依據建築設計院設計的藍圖,並結合現場實際的工作量,經甲方確認,據實結算;

2、取費依據及標準:本工程實行包乾價。計算標準套用《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鄂建文(xx)214號文頒發]內的有關冊號以及湖北省有關補充定額規定套價計取直接費;人工調整執行湖北省住建廳[xx]80號文,取費標準按直接工程費(含主材及設備費)綜合費率15%;稅費按3.41%計取包乾。

3、設備、材料價格有資訊指導價的參照安裝當月市場資訊指導價格計取,無資訊指導價的在進貨前報甲方覈定書面認定價格後計取。

4、若採用包乾價則以上述約定爲計算依據,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5、消防報審報驗等相關手續及費用屬於乙方施工範圍內的由乙方承擔。

6、支付方式:

(1)本工程按形象進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爲上報工程進度時間,經甲方審定確認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

(2)工程完工後消防驗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

(3)消防工程驗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證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留5%質保金一年期滿付清;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根據建設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工程所需的圖紙2套,用於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及施工。

2、爲乙方提供水源、電源、運輸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設備的場地,費用自理。

3、協調與其它施工方之間的配合問題,提供滿足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爲乙方施工人員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應遵守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並在系統施工完畢後積極組織系統驗收工作。

5、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以及審定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確定專人協助乙方處理工程建設中的`具體問題。

6、施工期間,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須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提出具體要求。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確定駐現場項目經理、主要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項目的建設,並參加本工程例會及相關的協調會議。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保規定等,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業說明進行施工,詳細記錄各項質量檢查情況。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範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

3、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形象,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據合同提出的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進度計劃表和進度完成情況報告。

5、負責協助甲方辦理消防系統工程報審、驗收等工作,確保消防系統驗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體消防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爲該工程免費質保一年,質保期內,系統出現故障乙方無償修復,乙方確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並做相應處理。質保期滿後甲方與乙方簽訂長期維護和檢修協議,確保該系統長期處於良好狀態。

7、乙方負責提供技術支援,免費培訓業主相關管理人員,以保證消防系統正常執行。

第八條 安全、質量、進度要求

1、本項目的工期必須滿足總承包進度計劃,並在總承包工程要求時限內竣工。本工程項目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項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罰款5000元。罰款最高限額爲工程總造價的5。

2、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最終以消防驗收合格爲準。

3、乙方若因施工質量或設備材料等質量問題影響驗收,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已竣工未驗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動用。甲方如需要提前使用,徵得乙方同意,如擅自使用,既視爲透過竣工驗收。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若不盡自己職責和義務發生爭執時,應透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透過法律解決。任何一方原因違約,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施工分包合同3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青海省建築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規和規定的原則,結合 消防安裝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消防安裝工程

1.4承包範圍:

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自動噴淋系統、通風、防排煙及正壓送風系統的施工、安裝、調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包括樓內已預埋的線管、橋架敷設,但包含各幢間的管線敷設(含挖溝);自動噴淋系統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負相差不超過10%);消火栓系統僅包括消防泵及泵進口、出口閥門安裝,泵房內管道安裝與土建單位已安裝管道碰口,消防泵電控櫃至水泵之間的強電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裝(甲方接至控制櫃進線端);不包括所有與土建相關的部分。以甲方簽章施工圖和相關工作指令爲準。

1.5開工日期: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1.6竣工日期:配合裝修工程完工爲準。

1.7總工期:以甲乙雙方商定爲 天。

1.8質量等級:達到驗收規範合格標準,並透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合格。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2.1合同價款:xx

2.2 定額執行西寧市xx年安裝工程基價表及配套檔案執行。

2.3 工程類別按相應工程類別,三級企業取費C級取費,安裝費(勞動保險和稅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費不調差,材料及設備按甲方材設部覈定(如有異議以甲方提供供應商的書面承諾、報價書、合同爲準),若乙方不接受覈價甲方有權進行甲供,並按覈價單價增加15%的採保費,同時乙方無償負責甲供材料及設備的下車和保管。

2.5 不執行本合同簽訂後任何調價方面的檔案。

2.6 所有驗收及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2.7週轉性材料及中小型機械25公里以上的超運距費用不計取。

2.8 外地施工企業不計取遠地施工增加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

第三條 材料設備供應:

工程設備及材料由乙方採購供應。設備、材料進場前,由乙方提供出廠家,並提供經消防總隊認可流通領域證書、設備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檔案,報監理和甲方備案後購買,監理和甲方監督檢查質量。甲方有權指定符合消防規定的廠家及品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報表,經甲方認可後,工程進度款於次月10日按審定進度的 50 %支付給乙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報送竣工資料後30日內完成結算,結算完成後10內支付到結算總款的 85 %,結算完成後30天內完成結算審計,結算審計完成後10日內支付到審計總款的95%;留 5% 作質保金,維保期2年滿後10日內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可採用銀行轉帳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人員名單:

5.1.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進度的全面監督管理。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停工、返工及經濟有關事宜。

5.1.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協調監理與承包方關係,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管理與經濟有關的各項事宜。

5.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人員名單:

技術負責人:姓名: 職務: ;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及消防工程施工驗收規範施工,並確保在合同承包範圍內驗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驗收由甲方主持,設計、監理、各相關施工單位參加,消防主管部門驗收。

6.3在工程未辦理交驗手續之前,工程由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七條 成品保護:

7.1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從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做到工完場清。

7.2在竣工驗收前的成品保護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3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施工場地,指定水、電搭接點(乙方安表計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四套,並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及施工技術交底工作。

8.5協調乙方同其它施工單位的關係。

8.6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確認工程施工變更或更改方案,簽署工程施工變更通知書。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嚴格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現行的技術標準、施工規範和施工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9.2編制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建設(監理)單位審批後貫徹執行,保證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證安全生產。

9.3保護好建築物周邊設施和按文明施工規定搞好施工保護,遵守現場規章制度

9.4工場地整齊衛生的要求:施工現場佈置,機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統一指定地點佈置,不得隨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驗收後,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四套,爲甲方免費培訓2-3名操作人員。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工程不停建緩建的條件下,以本工程整體進度爲準,配合裝修進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響施工進度,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延期開工,暫停開工,工期延誤按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中相應條款執行(甲方不給與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等級:

11.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標準,不影響整體工程質量評定。

11.2質量評審仲裁部門西寧市消防總隊及市質檢站。

第十二條 違約:

12.1 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指令進行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在乙方工程進度款總雙倍扣回。

12.2由於乙方原因,工地出現民工、羣衆鬧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現針對本工程或甲方的鬧事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壹拾萬元),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予結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內無條件退場。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月付清當月人工費的,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支付當期進度款,同時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後十日內付清所有人工費,並提供能證明結清人工費的證據。若提供虛假證據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且甲方不辦理工程結算。

12.4 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以協商解決爲主,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保留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權利。

第十三條 工程維修:

本工程質保期爲二年,自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內免費維修及保養。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叄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雙方代表協商解決。並按重慶市建委及市消防總隊有關檔案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結清財務手續後,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