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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認購合同範本

篇一:車輛買賣合同

汽車認購合同範本

售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一輛 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爲:蒙 )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將  車轉讓價格爲元(大寫:)。

2、支付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

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並說明該車的現狀。

第四條 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車輛。

第六條 基於該車產生的一切糾紛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車輛交付前,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車輛交付後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年月日

篇二:車輛購買合同

廣西仁桂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新車定購合同

甲方(供方):廣西仁桂新能源汽車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需方): 定車合同編號:

特別提示:1. 如乙方購買車輛在未辦理正規車輛號牌前,不得私自上路行駛。  2. 如乙方名下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報廢車輛,將無法辦理新車上牌手續。

3. 如乙方在驗車前私自對所購買車輛進行精品裝飾,違反驗車廠對車輛的規定,將無法辦理新車上牌手續。

上述三項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合同具體條款:

1. 此合同作爲乙方向甲方定車的`憑證,蓋本公司銷售部印章方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一份銷售部留存、一份財務留存)乙方一份(客戶留存),乙方保留新車訂購合同,乙方在按本合同付

款提車時必需退還新車訂購合同,將定金作爲已付車款,如客戶留存丟失,將視爲自動放棄所購車輛的定購權利及因定購此車輛的定金。定金全部全額將不予返還。出現損失由乙方承擔。

3. 此合同中出現的金額,屬於預計金額,在合同解除時不影響退還定金金額,如果出現退定金的事宜,只返還(實收定金金額)項目中 所產生的金額。

4. 乙方是所購車輛最終用戶,不得將所定車輛轉手出售給任何第三方獲得商業利益,或用於有損於甲方品牌形象的活動

5. 甲方向乙方所定車輛交付時按定車合同約定的先後順序向乙方供車。

6. 乙方在購車前應事先獲得相關法規所需的購車資格,否則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在付款購車時需按此定車合同中所登記的乙方資料開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供車,並拒絕退還定金。

8.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甲方未能於合同規定交車時間內交車時,由甲方退還所收定金,但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賠償。

9. 乙方定購車輛於預計交車時間交車,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日起一週內辦理提車手續。如經甲方通知乙方後不辦理交款提車手續,超過定車期限7日,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車,並扣除乙方定金作爲違約金。

10. 乙方定購車輛到貨後無質量問題而乙方拒絕付款提車,或乙方要求取消所定車輛,甲方將扣除乙方定金作爲違約金。

11. 甲方所提供車輛應爲東風悅達起亞汽車有限公司合格產品,並符合出廠標準。如乙方發現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覈驗車輛屬實,(車

輛未離開甲方店面的則爲乙方更換產品);(若車輛已交付並已駛離店面則按東風悅達起亞索賠政策進行索賠)如乙方提出車輛存在質量問題,但甲方無法直接目測出或無法檢驗指標、參數等具體數值進行衡量覈實,乙方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則不視爲質量問題,乙方應履行合同義務按期提車。

12. 新車定購合同中所有內容不允許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預計車輛合計總金額)項目爲註明的各個項目的預計金額,並非實際收取。

(實收定金金額)項目爲所交定金的準確金額,其餘項目乙方可補加服務項目,另補齊差額。

13.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又要求更換本品牌車型及顏色,甲方同意更換的,甲方將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額的50%作爲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更換的,乙方不許依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

14. 如乙方在提車時不能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履行提車手續,(減少服務項目),甲方將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額的50%作爲乙方支付的 違約金。

15.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 本合同自乙方現金交付定金之日或者匯款、轉帳定金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變

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確認上述條款並確認所填寫內容真實有效  (簽字確認):  銷售顧問: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篇三:車輛買賣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自願將出售給乙方,金額爲人民幣:

一、汽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 發動機號:

二、甲方保證車輛所有手續齊全真實有效。

三、車輛所有手續當面點清,過後甲方該不負責。

四、以上各種條件經雙方商訂,同意。自年月日  點  分以前因車輛所發生的事宜由甲方負責(包括債務糾紛、銀行抵押、電子抄牌、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  年 月 日 點 分之後所有一切事件由乙方負責(包括債務糾紛、銀行抵押、電子抄牌、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

五、車輛過戶由 方負責辦理,  費用由 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乙方先付甲方壹萬元整,待過完戶後在付甲方餘下車款叄仟元整,本車車款總數爲壹萬叄仟元整。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籤 字:

乙 方 籤 字:

中間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