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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本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本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1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4、承包範圍和內容:

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他

5、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工作。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份, 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期爲 天 (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件一)。

二、開工前 天, 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 小時以上), 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 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1、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件二);

2、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3、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

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 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 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數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 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3、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本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爲依據。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 質量保修責任;

(4) 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 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 證。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完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xxx。

二、工程地點:

xxx。

三、承包範圍:

xxx。

四、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 方式計價。室外工程另外計算 。

合同總價款爲 。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x份。

⑶ 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時)。

(4)提供臨時宿舍給乙方,水,電及一切費用

(5)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 、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材料供應:

1、主材:由 甲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甲方負責提供。

八、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爲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九、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結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進度實際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檢能達到驗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餘款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天內支付總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內),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發票及一切費用。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待工程款付清以後自行終止。

十二、補充條款:

1、圖紙變更應該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變更通知單,如果乙方按原圖紙施工後,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沒有達到技術要求,要無償反工,如因材料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

2、附加工程(臨時工程)甲方應以每工日__元工資即時支付給乙方,不能與承包工程款項一起支付。

甲方:

乙方: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3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發包方擬實施 河流域水電站開發工程總承包,發包方與承包方於20xx年 月 日在 友好協商,達成施工協議,接收承包方的合同價約叄億人民幣(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爲準)作爲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補缺陷等的投標價,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1、計價方式;工程項目單價採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預算定額20》爲計算依據(二級一類取費計算),材料費、人工費採用工程價所在地每季度公佈的價格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7標準執行驗收。

2、承包方採用墊資入場施工方式,完成工程量20萬人民幣後,每月以工程量的85%結算(以實際工程量爲準)。簽訂合同之後,承包方人員、機械進場,三日內發包方舉行開工典禮,具體入場時間由雙方商議而定。合同簽訂三日內承包方繳納20萬元人民幣雙控資金(雙方指定人員雙控管理)。開工後十日內雙控資金解控1000萬,開工後第二個月再解控1000萬,作爲工程啓動資金。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另計,取費率爲工程總價的1.5%,臨時工程費用爲工程總價的8%,據實結算。

4、本合同自雙控20萬元資金手續完成之日起生效。

5、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後七日內完成審覈。承包方每月25號申報當月工程量,次月10號內發包方審覈完畢並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進度款。雙方按此方式結算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後發包方扣除工程款總價的5%作爲工程質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個月之內支付給承包方,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後(驗收合格)支付給承包方。

6、發包方必須保證承包人中標,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標,則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費1000萬元人民幣。

7、如果承包方入場施工後,沒有墊資20萬元工程款的,則承包方向發包方賠償1000萬人民幣損失。

8、如果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爲由停工,但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資金佔用損失。發包方如果未支付進度款超過1個月,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進度款承擔利息(銀行貸款利息的3倍)並以水電站的產權作抵押。

9、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價格按市場價計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1、施工期間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分包。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繳納和承擔。

本工程總工期爲30個月。在30個月完不成每月罰款200萬,提前完工一個月獎勵200萬,以此類推。

12、本協議爲自願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後雙方補充協議或其他文書對合同進行完善,如有異議以本合同爲準。

13、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方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執叄份(包括正本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項目水電消防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在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下,雙方簽訂該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前期預埋__________元∕㎡,砌牆__________元∕㎡,消防__________元∕㎡,給排水__________元∕㎡,穿線__________元∕㎡,避雷__________元∕㎡,外落水到總款的__________%,剩餘__________%爲質保金。

1、質量保證:

(1)乙方應按圖施工保質保量,注意成品保護。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費,乙方應照價賠償。

(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

2、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歷時_______日。

3、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①甲方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水電施工圖紙。

②到付款節點時及時支付工程款。

③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消防料。

(2)乙方職責:

①按圖紙施工,節約材料,保質保量,確保工程進度。

②安全作業,增強安全意識,確保每個工人的人身安全,如違章作業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③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④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各項檢測並承擔全部費用。不負擔自來水,電力公司的入戶、安裝和驗收費用。防雷檢測應由甲方辦理。

⑤必須嚴格履行工序程序,積極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電預埋未到位而影響其他工序的施工。工期應與主體工期同步,安裝,穿線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種的進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⑥按時向甲方提供書面工程進度報告及各種驗收報告和有關檢查驗收資料。

⑦工程竣工時,整理好所有資料,報甲方備案和驗收。

4、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屬違約,守約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6、協議生效條款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結算付款後廢止。

(2)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點)簽署。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的工程水電承包合同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工程所在轄區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甲方將該工程: 項目的水電安裝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樂山市鼎瑞大廈(研發大樓及公租房項目)。

施工內容: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範圍內所有室內水電安裝工程,雙包。

結構類型: 工程地點: 樂山市市中區土主鎮高巖塘村一組。

二、乙方進場人數(附名冊)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協議書中內容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全

部水電安裝工作,並組織進場所需工種人員,相關工種、特殊工種必須持上崗證書,無關人員不得進駐現場。

三、工期進度要求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總(日曆)工期: 個月。

(三)具體工期與作業內容,必須遵照甲方制定的進度節點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與範圍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輔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範圍:

1、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室內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負責現場所有臨時水電的安裝工作。

3、夜間施工乙方必須派專人值班(不補任何加班費)。

4、弱電系統:水電開槽、布管、穿線、埋盒,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 水電施工的穿牆、打孔、切割 、開關面板和燈口安裝

(三)計價方式:

1﹑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a、_按定額計價方式計價:按《四川省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定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以及相關計價檔案,按一類工程取費,缺項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額項目,無定額及相近可套項目,參考市場價格。

b、施工期間頒發新定額或出臺有關政策性檔案、規定、辦法,則按有關政策性檔案執行

2﹑水電材料及輔材按施工期間內每月的《四川建設工程造價資訊》中對應材料價格作爲最終結算價格。

3﹑人工調差按總承包合同執行。

4、甲方按照水電安裝工程總造價下浮14%支付給乙方(下浮14%包括稅金及相關的所有管理費用)。所有材料稅務發票由甲方負責。

5、簽證部分,甲方按照實際簽證支付給乙方,扣除提留部份稅金。

6、材料送檢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切資料由乙方做,包括交驗收各項費用。

7、所有材料嚴格按圖紙要求,指定產品不能變動。

8、工地內臨水臨電由乙方施工,所有材料及人工工資由甲方提供。

五、工程要求:

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藍圖及藍圖電子版,及施工用水用電。

(一)質量要求:按ISO9002質量標準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組織施工。

1、必須具備承包工作範圍相應的工程技術和組織管理能力,能夠獨立履行相應的現場管理職責,施工人員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操作證和上崗證。

2、乙方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範和標準,按照設計圖紙(含書面通知)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每個部分必須合格,透過備案並達到合格標準。

3、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如實做好工程施工過程的記錄,並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及現場簽證和各種試驗。

4、對檢出的不合格品(項),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進行及時整改,直至透過質量檢驗達到要求。

5、乙方必須負責對半成品及成品進行切實有效的保護,其保護措施須事先報經甲方認可,以保證產品的交驗質量。

6、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若因乙方技術不到位或對圖紙理解造成的錯誤,遺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擔工程款和工期外,還應賠償相應的材料費。

7、對在管理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嚴重不足或經建設單位、監理、甲方管理人員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退出場。

8、保修期爲一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乙方接受監理單位、建設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員對進度的檢查、整改、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建設方、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經確認後執行。

2、工期延誤

(1)乙方在施工中要積極主動施工,預埋線管不單獨安排時間,鋼筋安裝完工時水電的預埋也必須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誤工期,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並工期順延。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須科學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窩工現象發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節水,節電、節材料等原則。

2、各種工程材料必須實行限額領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費和因返工延誤的工程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須經甲方同意簽字方可領用。

4、乙方領出的材料如出現丟失或損壞,乙方雙倍賠償。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操作規程,嚴格按“一標三規範”要求組織施工檢查。

3、乙方必須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崗操作,更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乙方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爲其操作層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且回執單上交甲方備案。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工傷、死亡、病殘按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如何確認臨時用工主體的覆函》規定辦理,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責,甲方不予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