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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計劃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它能幫我們理順知識結構,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我們該怎麼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計劃,歡迎閱讀與收藏。

司法局基層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計劃

一年以來,我們按照基層司法行政職能和各項目標責任制開展工作,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思路,將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工作彙報如下:

一、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一)、調解經費落實情況:

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相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共計392400元。

(二)、創新考覈機制:

對人民調解實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補考覈,一是簡易在20xx年5元的基礎上增加到每件定補10元,二是對疑難糾紛每件定補50元,三是對熱點糾紛每件定補100元,四是對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覈,並把考覈經費直接兌現到調解人員手中,同時將人民調解委員會考覈情況在全縣範圍進行通報。年終對優秀工作人員及先進集體進行表彰獎勵。

(三)調解隊伍組織建設情況:

遵循“好中選優、優中擇能”的原則,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熟悉當地情況和羣衆公認的1582名優秀黨員和年輕幹部推薦爲人民調解員,建立健全了縣鄉村組人民調解組織,壯大了人民調解工作隊伍。目前,全縣8個鄉鎮1xx個村(居)民委員會791個村民小組均設立了鄉(鎮)、村、組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村民調解小組,並在縣焦化廠等企業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形成了縣鄉村組四級調解網絡。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籤、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序開展。創新體制機制,千方百計解決工作激情、工作責任心和工作信心問題。在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統一排查、資訊聯絡反饋、領導定期接待接訪、社會重大熱點難點問題聯合調處、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和責任追究落實六個方面的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機制的基礎上,把落實人民調解員報酬與調處解決矛盾糾紛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推行“以案定補”調處工作機制,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高效開展。社會矛盾糾紛透過人民調解得到妥善處置和化解,創造了××人民調解有史以來調解案件最多、調處成功率最高的歷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維護了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人民羣衆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調解基本達到了爲縣委政府分憂、爲信訪分流、爲公安減壓、爲法院減負、爲羣衆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規範操作程序,千方百計解決創新調解方法和提升調解水平的問題。

首先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組織一批基層調解主任到上級進行專業培訓和輔導。同時,由司法局牽頭,以鄉(鎮)爲單位,採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分批組織調解人員對人民調解工作適用的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的性質任務、人民調解組織的受案範圍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的原則、程序、技巧和調解格式文書製作等進行現場授課,面對面輔導講解,提高了基層調解人員的法律法規應用水平,爲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打下堅實基礎。組織科室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到局上進行培訓10期,受訓人員320人次。再次對村(居)調委會調解主任、調解委員採取集中到鄉(鎮)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21期;受訓人員885人次;對村(居)、調解小組採取以會代訓、調解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下鄉培訓;據不完全統計,受訓人員2100餘人次。例20xx年5月5日至5月10日,縣司法局、財政局、紀工委、司法所組成工作隊一行8人分別到各鄉鎮及村委會召開培訓會,共培訓9期,受訓人員150人次,在培訓中具體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組織村級調解員及全體司法幹警學習各級關於矛盾糾紛排查相關檔案,二是縣局分管領導從5個內容對調解員進行培訓並提出要求,三是縣第一紀工委徐書記就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等內容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四是結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點,編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圖”、“普法四季歌”、“人民調解溫馨提示語”以及民間羣衆自編自創的宣傳社會穩定和諧的戲曲小品印發給大家。在人民調解室顯眼的位置繪製鄰里和睦、家庭和諧、尊老愛幼、以和爲貴等宣傳圖畫,在鄉(鎮)農村人口密集場所組建法制宣傳文藝隊,利用農閒、節慶和大型活動廣泛開展貼近農村、貼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於樂的法制文藝宣傳活動,使羣衆在陶冶情操的同時,自覺接受法制宣傳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製作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確各級職責,嚴格調解程序。始終遵循“矛盾不上交、責任不推卸”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特點,節約當事人經濟開支,立足一般糾紛基層一線解決,複雜疑難糾紛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重大熱點難點問題逐級上報聯合調處解決,做到一般糾紛不出村、複雜糾紛不出鄉、熱點難點問題不出縣。20xx年以來縣鄉兩級司法行政部門、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內矛盾糾紛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賠償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鄰里1066件,生產經營446件,債務345件,其它947件,調處成功5933件,調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間糾紛引發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羣衆性械鬥37件1986人次,防止羣衆上訪42件410人次,防止民間糾紛引發自殺42件42人次。在調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經濟

損失133萬元。再次是規範文書格式,注重痕跡管理。本着對羣衆負責、對歷史負責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卷宗規範化、文書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調解工作中產生的各種材料,規範製作卷宗,建立臺帳,實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強化資訊蒐集,千方百計解決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問題。

各地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充分依託和發揮當地村組幹部、基層調解組織紮根基層、聯繫羣衆,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及時蒐集掌握矛盾糾紛資訊源頭,實行領導聯掛鄉(鎮),鄉(鎮)領導和基層司法所、派出所等維穩單位聯村,隨時隨地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在一線遏制消除矛盾糾紛苗頭。各地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資訊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按月進行上報分析,做到矛盾糾紛情報資訊來源準確及時,爲預防和及時有效地化解各類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提供了可靠的資訊資源。

(六)狠抓協調配合,千方百計解決協同作戰、增強合力、提高效率的問題。

一是全力整合調解資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業、民政等相關部門與各鄉(鎮)黨委、政府密切配合,開展了人民調解進法院、進公安、進土地、進林業、進企業活動,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資源,多家互聯共通,按照矛盾糾紛的性質屬性,共同協作解決處理涉及山林、土地、資源爭執等羣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二是堅持縣級領導聯繫調處矛盾糾紛。對於問題複雜、調解難度大或涉及部門多的矛盾糾紛,由縣級領導牽頭聯繫,協調部門聯動調處,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問題不出鄉,複雜疑難問題不出縣。三是認真抓好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配合。將人民調解協議履行與訴前民事糾紛調處有機結合,對於調解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事實清楚明瞭的調解協議,在立案前和起訴時依法依理說法疏導,教育引導,講清說明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開導督促雙方自覺維護調解協議的嚴肅性。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機結合,使許多民事案件透過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聯合互動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時處理。今年以來,透過訴前引導,31件矛盾糾紛以人民調解方式結案;121件糾紛以訴訟調解方式結案;79名當事人透過訴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四是開闢維權綠色通道。在縣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工會本文來源:資料庫http://等羣團組織和各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對老年人贍養就醫、未成年人撫養就學、侵害殘疾人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等矛盾糾紛進行法律援助。五是認真抓好法律諮詢服務和來信來訪答覆辦理。在全縣8個鄉鎮司法所開通“148”法律服務諮詢電話,接受羣衆的法律諮詢和答覆辦理羣衆的來信來訪。

(七)工作效果

一是調解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充分調動。二是體現了政府公共財政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人民調解工作“埋單”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維護社會穩定新的活力。四是推進了大調解工作格局的開展。五是人民羣衆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況:

(一)對年初與司法所簽定目標責任制進行考覈,透過查痕跡、閱卷宗、看檔案、聽彙報、瞧試點等多種形式檢查考覈,以檔案的形式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進行通報,按照領導聯繫科室聯掛對口督促整改落實。

(二)開展司法所長業務培訓交流活動,一是開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製作規範人民調解卷宗交流,把各鄉鎮製作的卷宗統一到局上相互進行交流,抓兩頭促中間,交流過程中,把比較規範的鄉鎮存留在中心調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綜合亮點工作交流,誰的亮點多、特色新,就定其爲先進典型的交流點。透過交流對前名者到年終進行表彰獎勵。

(三)抓好業務培訓與村委會主任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落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覈,把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納入司法所年終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考覈:

20xx年司法所規範化搬遷工作前部完成。內部管理上做好九個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個司法所統一設立六個辦公室:所長室、辦公室、會議室(含法律服務室)、值班室(接待室)、檔案室、調處室。二是門口統一掛牌子:即××縣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統一使用四枚公章:××縣××司法所;××縣××鄉(鎮)人民調解委員;××縣××鄉(鎮)法律服務所;××縣××鄉(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四是調解室統一懸掛司法部監製的微章。五是統一建立規範化建設事項及每日輪流值班制度,並把值班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號碼做成牌子掛在大門的附近。六是各所統一爲十三本臺帳。七是檔案及相關材料每年都要分類裝訂成檔案資料儲存。八是規範製作調解文書並由各司法所統一審覈管理各村人民調解。九是按上級要求在司法所辦公樓懸掛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務工作情況:

立足爲民服務的宗旨,做細做實基層法律服務文章。在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羣衆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20xx年以來:擔任法律顧問98家,民事訴訟代理206件,代理非訴訟事務12件,調解民間糾紛212件,辦理見證83件,代書312份,解答法律諮詢4257人次。

四、接邊聯防聯調工作:

接邊聯防聯調工作總共排查213件,調處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間21件(賠償6件、土地13件、生產經營1件、家庭1件),跨縣之間10件(財產賠償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縣鄉與鄉之間41件(土地14件、賠償8件,期它19件),村與村之間141件(賠償14件、婚姻家庭糾紛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問題

(一)人民調解在通信、交通、辦公等費用上沒有經濟來源。

(二)調解室整體發展不平衡,建議把基層調解室規範化建設納入財政預算,有專門的建設經費,保證每個村都有獨立調解室,使人民調解工作能夠正常運轉。

(三)各級調解組織培訓工作勢在必行,沒有必要的專款培訓經費。

(四)基層司法所行政人員編制不足,缺乏辦公用費,司法所建設下差經費缺口大。

六、今後的主要工作計劃:

(一)抓創“四無”工作,把創“四無”防激化作爲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

(二)抓好調解人員的再次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

(三)抓接邊地區矛盾糾紛聯防聯調。

(四)抓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始終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工作方針,抓預防重調處,排解清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和諧因素,維護社會穩定。

(五)抓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工作,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六)抓內部管理落實和痕跡管理。

(七)抓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在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羣衆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抓好對外宣傳工作。

(九)抓抓村級人民調解及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十)抓“以案定補”考覈創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