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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質量檢查工作總結模板

XX漁業船舶檢驗局:

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質量檢查工作總結模板

根據《關於開展全省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質量檢查的通知》(川漁船檢[20xx]3號)精神,並結合省、市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安排,XX漁業船舶檢驗局德陽檢驗處對全市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質量進行了一次自查,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1、檢查方式

XX漁業船舶檢驗局德陽檢驗處採取全面檢查的方式開展此項工作,對轄區六個縣(市、區)逐縣一一檢查。

2、檢查內容

嚴格按照川漁船檢[20xx]3號檔案的要求,檢查“檢驗工作程序、檢驗工作質量、檢驗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基本情況及證書、漁業船舶上船舶用產品情況”。

3、整改措施

透過檢查,發現部分漁民在使用的漁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檢驗處立即以《關於進一步做好漁業船舶檢驗工作的通知》(德漁船檢〔20xx〕04號)檔案下發各縣(市、區),要求完善漁船檔案,對不具備安全要求的漁業船舶不得檢驗。

4、檢查成果

透過此次檢查,對全市漁船的情況進行了進一步覈實,全市共擁有漁船425艘,總噸位達268噸,總功率561千瓦;機動漁船48艘,非機動漁船377艘;20xx年實檢漁船425艘。

二、存在的.問題

1、漁業船舶檢驗機構不健全,全市六個縣(市、區)均未成立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極大的影響了漁業船舶檢驗工作及漁船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2、我市漁業船舶大多爲船長小於5米的小型漁船,而對於這些船長小於5米的漁船又沒有可執行的國家或省級相關檢驗技術標準,使這些漁船安全性能無法保障,存在安全隱患。

3、部分市縣(市、區)缺少漁業船舶檢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4、船員培訓力度不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積極督促和協調籌建縣級漁業船舶檢驗機構建設及檢驗隊伍建設,爭取每個縣(市、區)都成立一個船舶檢驗機構。

2、全面抓好漁船年檢驗、登記工作和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的落實。

3、積極協助上級船舶檢驗機構制定出船長小於5米的漁船檢驗技術標準,便於規範管理。

4、加強對船員的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船員操作技能。

5、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提高漁民安全生產意識。

6、漁業船舶安全檢查常態華,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無漁業船舶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