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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橋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範文

一、計劃編制依據

金橋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範文

1、《煤礦防治水規定

2、金橋煤礦防治水長期規劃

3、金橋煤礦五年採掘接續計劃

4、金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覈評級辦法

5、防治水示範礦井驗收標準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領導,礦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其他礦領導

成員:各科科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技科,生技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生技科地質人員與相關科室人員。

三、責任劃分

1、生技科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主管業務科室,負責防治水監督、管理方面的全面工作,生技科設專職水文地質人員,負責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預測預報,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防治水辦公室負責編制防治水計劃及工程設計,組織落實各項工作內容,並負責監督、檢查工程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工作;觀測井上下各地點和工作面水量、水壓、水位變化情況,蒐集整理各種資料,防治水管理人員要經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的採取防治水措施。每月月末對當月防治水工作進行總結,並形成文字報告彙報礦有關領導。

2、機電科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

3、生產科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及泄水通道的設計。在進行工程設計時必須根據煤礦設計規程要求綜合考慮防治水工程及各採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對水溝的斷面積及流水坡度進行優化設計,並根據涌水量大小在採掘巷道設計一定數量的沉澱池,工作面回採前必須預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時間及有突水危險採面防突水預案的制定。

4、調度室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設備、材料運輸暢通,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澱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劃,並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的清理工作。

5、企管科負責防治水排水設備的購置,並配合機電科做好購置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

防治水辦公室要定期召開防治水工作專題會議,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防治水工作進展,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和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領導小組成員要按照各自業務分工,認真做好協調和處理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四、計劃指標

杜絕開拓、掘進工作面發生大於 60m3/h、採煤工作面發生大於100 m3/h的突水事故,確保各工作面安全回採,爲完成全年原煤生產任務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五、防治水方針及基本原則

礦井防治水工作要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基本方針。

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基本原則。

六、重點工程

1、排水系統

2、xx-700m水平防治水工程:

對xx採面回採前進行底板電法勘探,並鑽探驗證,預計工程量1600米。

3、xx採區防治水工程

4、xx採區防治水工程

5、北翼深部地面勘探

探查北翼深部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驗證三維地震資料。6月底完成四孔,工程量3200米。

6、修編地質報告

年底前完成資料的收集及提交《礦井修編地質報告》。

7、地面注漿站建設:在年底前完成。

七、計劃保證措施

1、全面貫徹落實公司防治水管理規定和礦防治水計劃,防治水工程未做出之前,相關的任何採掘工程不得施工。

2、嚴格工程質量驗收。爲保證防治水工程質量,防治水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對鑽孔下套管、耐壓試驗、鑽孔參數、注漿鑽孔注漿方式、注漿量、注漿壓力必須嚴格認真檢查驗收,若因疏忽大意或者把關不嚴等出現鑽孔質量問題,將追究有關驗收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責任,並嚴肅處理。

3、提高採掘工作面的防排水能力。在排水系統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的同時,各個掘進、回採工作面內的防排水設施、排水工程也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上制定的有關防治水專項措施中的`要求配備、施工,以提高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防災、抗災能力,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4、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嚴格按方案及要求的工期施工,確保各項防治水工程按期完成。

5、加強對防治水工作的監督與考覈,礦防治水領導組要組織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防治水工程及時進行驗收、結算。每月要對防治水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總結,並將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上網下達。

6、要建立健全防治水隊伍,指定專門人員進行防治水技術管理,配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滿足水文條件探查及水害治理的要求。防治水管理人員要經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新情況,採取針對性防治措施。

7、單項防治水工程開工前要有專門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程序逐級審批;工程結束後要形成採掘工作面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檢、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批實施。

8、採掘工作面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防治水原則,重點做好巖巷超前探測工作,確保不發生誤揭斷層和誤揭煤事故。

9、工作面電法探測結果及其它治理工作到公司進行集中彙報,根據會議形成的最終意見貫徹執行。

10、強化各類防水煤(巖)柱管理,嚴格按有關規程規定留設防水煤柱並報公司審批,未經允許,嚴禁在防水煤(巖)柱區進行採掘作業。

11、探放老空積水、斷層水、鑽孔水及富水含水層水嚴格按《礦井防治水工作條例》相關要求作業,不得出現人爲導通水源造成突水事故。

12、已施工完成的長觀孔每月應觀測兩次水位,並建立專門臺帳進行動態分析,彙總後連同礦井涌水量觀測結果於每月5號前上報生產部(或上網公佈)。

13、根據現有水文觀測系統,建立和完善礦井充水性圖及突水等值線圖,分月對所有采掘工作面進行水害預測評價,月度水害預測評價表於當月月底前報生產部。

14、加強職工教育,使廣大職工掌握突水預兆及特性,當採掘工作面發生突水徵兆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調度室,採取有效的措施及時進行處理;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15、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及公司有關檔案的要求,做好水文地質的基礎工作,完善礦井水文地質工作的6種圖紙及6種臺帳。

八、防治水獎懲辦法

爲了有效地開展我礦的防治水工作,礦擬採取一定的激勵機制,對在我礦防治水工作中做出成績或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獎勵,具體獎懲辦法如下:

1、防治水工程未按計劃施工影響鑽探施工的,罰責任單位正職500元,每推遲一天罰單位正職100元。

2、採掘區隊未按規定的防水煤柱進行開採、掘進,罰責任單位正職1000元,致使突水事故發生事故的,按相關檔案進行處理。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探放水鑽孔,保證鑽孔及超前探探測資料真實可靠,鑽探時嚴格做好施工記錄,檢查人員現場檢查簽字,做到誰施工、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如檢查中發現無記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若發現假記錄罰責任人200元。

4、對每月檢查出的問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並且沒有正當理由視情節輕重的給予責任單位1000—5000元的罰款(其中正職、技術員各佔10%)。

5、礦防治水領導小組對當月全礦的防治水工作進行考覈,並進行獎罰。礦採取月度考覈,半年兌現。

6、本辦法從下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