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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創安年度工作計劃

制定綜治創安年度工作計劃能夠保障大家的切身利益,下面一起去看看小編爲你整理的綜治創安年度工作計劃範文,歡迎參考!

綜治創安年度工作計劃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社會主義長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徑。爲使我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到位,根據上級綜治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爲目標,深化平安建設爲載體,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的總體部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一中全會和中央紀委第一次、二次全會精神及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和縣委《實施意見》,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爲主”的方針,把穩定當做頭等大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完善領導機構和規章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強化管理,預防各種違法、違紀的案件和各類事故的發生,全面落實和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營造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認真研究落實綜治工作,建立健全綜治工作制度,成立以中心主任爲組長的綜治工作領導小組,親自抓綜治工作,與各科室簽訂綜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全年召開2-3次科室以上幹部綜治專題會,真正把綜治工作落到實處,促進綜治工作順利開展。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一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重點整治工作的宣傳;二是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組織全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六五”普法知識,不斷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執業、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三是採取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加大平安創建活動宣傳,爲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構建平安單位起到輿論宣傳引導作用。

3、積極參與平安單位創建活動,保持社會治安平穩。按照《關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的要求,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在全中心上下掀起開展創建“平安單位”活動的熱潮,並把“平安單位”創建活動納入職工的`崗位責任制,規定對有違法違紀行爲者,取消一切評先、評優資格,確保無任何違法亂紀行爲。

4、加強整治力度、確保創建成果。一是對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嚴格管理和防範,實行職工樓長負責制,戶戶聯防制,採取不定期的排查和巡邏守護工作。確保全年無發生重大盜竊、重大火災等事故。無刑事案件和治安違紀案件發生。杜絕幹部職工參與賭博等“六害”,自學抵制非法邪教活動,遵紀守法。二是建立健全節假日值班制度,門衛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對外來人員和流動人口進行清理、登記,防止重大事故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三、方法措施

1、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年初與各科室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

2、加強職工政治理論的學習,職業道德教育,文明行爲規範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良好道德情操,認真落實省、市、縣委綜治工作意見和一票否決規定,增強幹部職工綜治創安責任感、緊迫感,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參與綜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3、進一步完善綜治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覈考評制度,將平時檢查與年終綜合考評結合起來,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充分發揮工會、羣團組織的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協助搞好治安工作。

4、開展向先進人物及身邊名人事蹟學習,陶冶自己,鞭策自己,樹立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無私奉獻精神。

5、組織職工學習法律、法規知識,特別要學習好衛生專業法規,提高依法執業的自覺性。

6、加強治安防範工作。對重點要害的部門,建立防範制度,制訂防範措施,實行目標管理,並加強監督檢查,消除一切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