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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工作制度

一、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工作制度

二、編制全鄉人口發展計劃,合理控制人口增長。

三、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按照規定審覈發放生育保健證,控制計劃外生育。

四、抓好每季度育齡婦女的環孕情檢測,環孕情檢測率達到85%以上,發現計劃外懷孕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及時查處早、私婚、計劃外生育和拾抱養問題,不得通私情,若有隱私現象發生,一經查證,就地待崗,停發待崗期間工資。

六、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杜絕多胎生育,若人爲因素造成多胎生育,追查責任人的'責任,屬誰的責任,扣發責任人一個月崗位津貼,情節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徵收社會撫養費,不得少徵、免徵、漏徵,不徇私情,若有上述情況發生,一經查證,嚴肅處理。

八、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統一由計生辦財務人員收繳,專幹一律不得擅自收繳,特殊情況下若有擅自收繳情況發生必須於當日內繳財務人員,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

九、蒐集整理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資料,爲全鄉人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並及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十、嚴禁接受計生對象的宴請,經查證發現一次,嚴格按照黨紀黨規參與人員每人罰款100元,若造成不良影響的,年終考覈直接定爲不稱職。

十一、嚴格責任目標考覈,年中、年底考覈必須佔到全縣中間檔次。全年綜合考覈在前三名,分別對分管領導、主任及專幹予以獎勵,全年綜合考覈在倒數三名者,分管領導、主任及專幹不得評優,扣發三個月的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