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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擔保合同範文合集9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華】擔保合同範文合集9篇

擔保合同 篇1

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銀行履約保函

銀行履約保函是由商業銀行開具的擔保證明,通常爲合同金額的10%左右。銀行保函分爲有條件的銀行保函和無條件的銀行保函。

有條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由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出具證明說明情況,並由擔保人對已執行合同部分和未執行部分加以鑑定,確認後才能收兌銀行保函,由招標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項。建築行業通常傾向於採用這種形式的保函。

無條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沒有實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發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證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違約,就可對銀行保函進行收兌。

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書的擔保方式是: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違約時,開出擔保書的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用該項擔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務或者向發包人支付該項保證金。工程採購項目保證金提供擔保形式的,其金額一般爲合同價的30%一50%。承包人違約時,由工程擔保人代爲完成工程建設的擔保方式,有利於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是我國工程擔保制度探索和實踐的重點內容。

履約擔保金

履約擔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額度爲合同價格的10%;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合同履約擔保的形式在實務中也不是每一種方式都適合合同的履行,具體選擇合同履約擔保的哪一種形式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案件判斷,如果你不能正確選擇的話,歡迎諮詢網站的律師。

擔保合同 篇2

合同保全與合同擔保從字面上來看,沒有多大區別,但實際債務人是兩者之間罪主要的區別。合同保全的產生依附的是法律規定,而合同擔保多數則是雙方當時人的約定。

一、兩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爲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定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的代位權着眼於債務人的消極行爲,當債務人有權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響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則着眼於債務人的積極行爲,當債務人在不履行其債務的情況下,實施減少其財產而損害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爲時,法律賦予債權人有訴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爲的行爲的權利。

合同擔保指合同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有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以確保債權實現和債務履行爲目的的措施。如保證、抵押、留置、質押等。兩者都旨在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二、合同保全與合同擔保的區別

1、合同擔保沒超出合同對內效力的範疇。

2、合同擔保主要是因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合同保全則完全是由法律的規定產生的。

3、合同擔保較之合同保全而言,對債權的保障作用更爲重要因債權人不像擔保權人那樣能夠實際掌握控制實現債權的財產,也不能對第三人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4、合同擔保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爲前提。

什麼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關問題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義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怎中保護措施從法律的角度保護了債權人履行義務的能力,很多情況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與保護力,下面,就簡要介紹一下合同保全的具體情況。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爲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定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的代位權着眼於債務人的消極行爲,當債務人有權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響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則着眼於債務人的積極行爲,當債務人在不履行其債務的情況下,實施減少其財產而損害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爲時,法律賦予債權人有訴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爲的行爲的權利。

債權人有了代位權和撤銷權這兩項權利,就可以用來保全債務人的總財產,增強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能力,以達到實現其合同債權的目的。中國<合同法>第73條、第74條分別規定了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雖然規定的內容比較簡略,但填補了中國民事立法的空白,意義重大。

(二)區分撤銷權行使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1.客觀要件。

撤銷權的行使首先要求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爲,這種處分行爲已發生法律效力,並已經或者將損害債權人的債權。處分財產的行爲主要有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在財產上設立抵押、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出讓財產等。當債務人採取上述不正當或非法方式轉移財產,導致債務人事實上的資不抵債,明顯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2.主觀要件。

這是說債務人實施處分財產行爲時或債務人與第三人實施民事行爲時具有惡意,即明知行爲有損於債權人的合法債權,仍然執意爲之。這裏,一方面,債務人必須具有惡意,也就是債務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處分財產的行爲將導致自身無能力償還債務,從而侵害債權人的權益但仍然實施該行爲: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惡意,即第三人在債務人以極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時,事實。上已經知道此轉讓行爲對債權人的權益造成了損害,但還是堅持完成行爲,主觀上的惡意同樣是明顯的。

總之,合同保全在商業關係中有着非凡的意義,在很多情況下,合同保全都維護合同作爲日常生活法律關係中的重要一步,如果你對相關問題有疑惑,或者有類似的問題的不到解答,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擔保合同 篇3

擔保合同的含義: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儘管我國合同法並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爲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擔保合同,是指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擔保合同的期限: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爲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爲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爲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爲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爲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爲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爲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爲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1、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爲其進行擔保;

2、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爲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3、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4、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任何處置。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所有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爲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本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待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同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爲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無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5

如果一份擔保合同無效的話,那麼就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對住債權來講是很不利的一件事。對於債權人而言,瞭解哪些情形下的擔保合同是無效的,這點很重要。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爲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常出現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爲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爲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爲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爲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爲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爲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爲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爲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爲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爲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上述七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認定擔保合同是無效的。但是實踐當中的情況比較多,也有一些小編沒有介紹到的.無效情況,還請各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析了。要是你還想了解擔保合同其他方面的內容,可以上我們網站看看。

擔保合同 篇6

爲加強公司管理,減少或避免業務差錯、經濟糾紛。公司出納必須簽訂經濟擔保合同。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內容:

一、本合同自員工入職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被北京瀚海京盛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盜竊、挪用公款或欠款不還等行爲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對被擔保人應向公司賠償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擔保人概況:

工作單位及電話: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住宅電話: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係:

五、擔保人簽字:

六、被擔保人簽字:

備註:

擔保順序爲: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員工的經濟擔保人應依此順序選擇其中之一。

擔保合同 篇7

一、甲方指定的還款帳戶爲:

二、開戶銀行:農行會東縣支行

三、帳戶名稱:

四、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爲 % ,利息按年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同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保證條款

1、丙方自願爲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爲自乙方借款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期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擔保合同 篇8

甲方:XX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饒分行

爲順應市場經濟潮流,支援中小企業的發展,更好的分散和控制風險。本着“平等自願 、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一條:擔保資金管理

(一) 甲方在乙方所屬營業機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在乙方所屬機構中任選一家開立)和保證金專用帳戶(以方便辦理業務爲原則選擇開立機構);

(二) 甲方因按當年(累積的?新增的?)擔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1%的比例以及所得稅後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擔保責任餘額10%後,實行差額提取),用於擔保賠付;

(三) 非貨幣形態的被擔保資金按國家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

甲方向乙方承諾:甲方對外的擔保責任實行合併計算、總量控制。甲方爲中小企業提供的所有擔保責任餘額不超過甲方上一年度所有者權益的1.4倍。且甲方有義務向乙方通報所有對外擔保的真實情況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報表。

第三條:保證責任的形式

本協議項下的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業務合作範圍

(一) 甲方擔保的貸款種類主要爲流動資金貸款及相應的表外業務。流動資金貸款的期限一般爲六到十二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年(含三年)。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

(二)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提供擔保的貸款,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利率政策及乙方所制定的貸款政策執行。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爲控制風險,凡甲方提供擔保的貸款,由甲方及乙方所屬機構共同把關審查,雙方密切協作,及時交換和通報被擔保企業的有關資訊,加強對被擔保企業的監督,共同維護雙方的權益,乙方所屬機構向甲方提供被擔保企業(在取得被擔保企業許可之後)在XX銀行的資信等級、貸款餘額、還本付息等情況,以協助甲方做好擔保前各項準備工作;

(二) 乙方承諾在甲方對具體企業的擔保期間,如發現被擔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出現有重大問題時,及時告知甲方。雙方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三) 乙方有權不接受甲方爲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第六條:保證金

(一) 甲方爲中小企業在乙方貸款進行擔保時應提供不低於擔保本金12.5%的擔保保證金,納入保證金帳戶專戶管理。乙方對甲方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的保證金,應向甲方計付保證金利息,但如發生提前收貸或提前要求被擔保人補足票款的情況,甲方未履行保證擔保責任導致乙方扣劃相應的保證金的,保證金按活期利率計算利息。甲方應確保保證金存款不低於擔保金額的12.5%,若低於上述比例,乙方可以根據本協議要求甲方補足保證金,並拒絕甲方支用該保證金,同時停止向甲方擔保的借款人辦理新貸款,直至甲方在乙方保證金存款達到或大於12.5%。

(二) 甲方在向乙方申請入圍時存入50萬元入圍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不計利息,待甲方入圍資格到期且其擔保的業務全部清償以後,甲方明確表示不再與乙方合作,則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50萬元保證金。

(三) 上述兩種保證金均用於爲甲方擔保業務進行擔保,當甲方所擔保業務發生逾期不能清償時,乙方在要求甲方替其償還後仍未償還的,乙方有權依次扣收上述的擔保保證金、入圍保證金。一旦扣收入圍保證金後,其在乙方入圍資格將被取消,乙方將停止受理甲方所擔保的業務。

第七條:在被擔保人貸款到期前三十個工作日,甲方與乙方所屬機構應共同與被擔保人聯繫,以決定續貸或還款,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以防止出現貸款逾期。

如被擔保人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所屬機構應於逾期之日起向被擔保人發送催收貸款通知書,並同時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籤催收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所屬機構組織催收與追償,催收期(即從貸款逾期之日起算)爲三個月,經催收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本息,乙方所屬機構可在逾期三個月時,從甲方保證金帳戶中直接扣收被擔保人所欠乙方全部貸款本息(含罰息),此時甲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其在乙方所屬機構帳戶上有足夠的用於償還乙方貸款本息的資金。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後,乙方所屬機構將被擔保人全部的借款資料副本移交給甲方,便於甲方依據《擔保法》第31條向被擔保人進行追償,乙方所屬機構有責任予以協助。

第八條:甲方提供擔保的貸款不良率達到3%時,乙方所屬機構有權立即停止發放新的由甲方提供擔保的貸款,待甲方所擔保的貸款不良率降低後,乙方可恢復受理乙方提供擔保的貸款業務。

第九條:爲進一步加強對申請企業生產、經營及資金運用情況的瞭解,甲、乙雙方均應優先支援在乙方所屬機構開立基本帳戶的企業,甲方應積極推薦企業在乙方所屬機構開立基本帳戶,乙方所屬機構也應積極向甲方推薦優質貸款客戶,以便促進該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第十條:甲方應定期向乙方所屬機構提供甲方經營狀況、財務報表、對外擔保等相關情況,並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以便乙方所屬機構瞭解和掌握甲方擔保能力的變化情況。

第十一條:對於甲方提供擔保的貸款,甲方與乙方所屬機構逐筆 另行簽訂擔保合同。甲方自行與本協議所提及的借款人簽訂反擔保合

同一份交乙方留在。被擔保人用款計劃經甲方審覈蓋章後提交乙方,乙方所屬機構在甲方與被擔保人簽訂的反擔保合同生效後,按照用款計劃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表外業務擔保參照本協議執行。

第十三條:本協議不作爲乙方是否發放貸款的依據。乙方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和信貸政策,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的信貸規章制度和信貸審批條件的前提下,向甲方擔保的借款人提供貸款。對於甲方所擔保的貸款發放與否的最終決定權在乙方,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貸款審批流程。

第十四條: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及乙方各所屬機構。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有效期爲壹年。本合作協議屆滿,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因具體授信業務而應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擔保合同 篇9

出借人(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丁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 話:

保證人(戊方):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地:電 話 :

乙方因資金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並由丙方、丁方、戊方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各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1、借款金額:元人民幣(大寫:)。甲方從以下帳戶將資金轉入乙方帳戶,甲方帳戶資訊如下:

帳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2、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應無條件地將本金、利息一次性償還給甲方。

3、用途:。乙方保證按照約定使用上述借款,如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支付方式:甲方將出藉資金轉入乙方下列帳戶:

帳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計算。

三、擔保條款

1、丙、丁、戊方作爲保證人,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兩年,並自願放棄一切保證人享有的抗辯權。

2、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律師取證費、交通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還本付息,三方保證人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爲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4、各保證人共同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自願以現在和將來的財產及所有收益爲甲方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戊方保證已履行公司對外擔保之所有手續,擔保行爲合法、有效。

四、違約條款

1、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逾期償還的,按月利率%計算逾期利息,並承擔違約金元。

2、乙方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差旅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借款期限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收到甲方還款通知後,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 年 月 日

戊方(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