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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導語:同學們,學法,我們纔不會因爲世界好奇而盲從、盲動,纔不會在外界美麗外表誘惑下受到傷害,纔不會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我們才懂得如何維護我們的合法權利。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憲法的演講稿,歡迎查閱與借鑑,謝謝。

中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於1954年9月制定了我國的第一部憲法,又分別於1975年3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佈了三部《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爲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定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公民權力透過《憲法》確認,人民透過《憲法》賦予國家權力,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我們的社會從“人治”走向“法制”,用法律這把“利劍”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人身自由,使我們能安居樂業,使我們能夠在平等、和諧、自由的環境中學習,追求夢想。

“我們作爲一名初中生,一名未成年人,憲法與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相信在座的同學中肯定有過這種想法,甚至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想的`。說實話,在沒有學習《憲法》之前我同樣存在這種天真的想法。同學們!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那麼,我們有許多保護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條例,我們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請記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但是,我們同學中有不少“知法犯法”的,比如抽菸、打架鬥毆、遲到早退、曠課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爲。而校領導根據學校規章,對那些違反校紀校規的同學做出了處分,這就是“依法治校,違法必究。”而進入酒吧、歌廳、網吧、購買菸酒等行爲,對於未成年來說都是觸犯法律的。近年來未成年的犯罪行爲逐漸增多,手段殘酷,影響惡劣。今年四川一名13歲少年小武爲搶劫手機,將汽油潑向素不相識的女教師,女教師被燒成特重度燒傷,這一事件讓人瞠目結舌;又如15歲的魏明,在同學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常帶他吃喝玩樂,因爲缺少父母陪伴,魏明把王大哥當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對他說:“有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方便出面,你幫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不認識你。”被這麼一教唆,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對方頭部受了重傷,而15歲的魏明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我們可以看出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們很多學生缺乏法律知識還不自知。同學們,學法,我們纔不會因爲世界好奇而盲從、盲動,纔不會在外界美麗外表誘惑下受到傷害,纔不會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我們才懂得如何維護我們的合法權利。我們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觸犯了法律,我們不僅僅斷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傷害了疼愛自己的父母、親人和老師,對社會也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們應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不僅保護自己,也爲了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