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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祕密三年級學生作文

我不是一個喜歡藏有祕密的人,但有一件事是我始終不能告訴別人的,那是我內心的祕密。

我的祕密三年級學生作文

那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早上,我在南站逛街時,看見一位姐姐在快速地掏手機時,有一張一元錢飄飄悠悠地掉在了地上。我一直盯着那一元錢,心裏想着這一元錢可以買兩根冰棒。那位姐姐沒有發現,轉身就走了。我頓時心花怒放,連忙跑到那一塊錢那邊,手一邊顫抖着一邊小心地撿起那一塊錢,一塊錢終於到手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商店裏買了雪糕。後來爸爸知道了這件事後,嚴肅地對我說:“錢無論多少是人家的就應該還給人家,不能據爲己有,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爲!”我聽了心裏很慚愧,決定這事作爲一個祕密,再也不和別人說起。

可是,有一次相似的事卻引起了我很大的`疑問。一天傍晚,我和爸爸媽媽外出回家的路上,經過一個廣場的時候,走在後面的爸爸突然彎腰拾起了什麼東西,我回過頭去看,原來媽媽走在前面跨過了一張丟在地上的十元錢,竟然都沒看見!我不禁小聲嘀咕:“哇!我頭一次撿到十元錢呀!”爸爸把錢遞給我,並輕描淡寫地說:“裝在兜裏吧!”我疑惑地問爸爸:“爸爸,爲什麼十元錢就可以自己撿走,上次的一元錢就一定要還給人家,。而且十元錢還比一元錢多很多呢!”爸爸意味深長地說:“因爲情況不一樣了,那一塊錢是你看見了失主,有責任提醒人家或者有辦法還給人家,而這十元錢本來也應該還給失主的,可是,天這麼黑了,已經沒有什麼辦法找到失主了,這個時候,誰又會爲丟了十元錢而到這兒來找呢?如果真的是很多錢,失主肯定會來找的,那我們就應該在這裏等或把錢交給警察叔叔去尋找失主呀!”   是啊,別人的錢,我們有什麼權利佔爲己有呢,如果是我們自己丟失了錢,被別人撿去不還,我們自己又是什麼心情呢?我決定,讓這個祕密成爲永遠的祕密,我也不會再有這樣新的祕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