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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精選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怎麼寫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精選8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1

“我是一隻。既然是鳥,就要會飛。既然會飛,就要飛得快,飛得高,飛得好。”這是海鷗嶽納珊的想法。

一般的海鷗認爲:學會飛之後,只要能在海邊抓魚,填飽肚子就夠了。但是嶽納珊認爲這樣太沒有志氣了。它立志要飛得又快又高。它每天不停地練習,從日出飛到日落,從今天飛到明天。它忍受着同伴的嘲笑,獨自練習,終於打破了海鷗的飛行記錄。但是他知道,獵鷹飛得比它更快。它憑着一份堅強的意志,不斷的努力,終於也打破了獵鷹的飛行記錄。

記得去年我代表學校參加演講比賽,講稿是背了又背,照着鏡子反覆的練習語調及表情,不畏辛苦,就是希望可以獲得最後勝利,但事與願違,多次的晉級之後的最後一次比賽落選了,我好難過,整個人感覺起來是那麼的無精打彩。

有一天,老師悄悄把我叫到身邊,拿出這一本書送給我,並且對我說:”志在參加,不在得獎,過程勝過一切”,你已經盡了力。好好讀它,你一定可以收穫很多。”所以我只要看到這本書,就想起老師給我的鼓勵。

書中的嶽納珊使我知道“皇天不負苦心人”。失敗了不灰心、不氣餒,利用平常一點一滴的努力,累積出一份成果,就可以實現理想,達成目標的。在我學習游泳蝶式時,同一個動作不知道反覆了多少次,也就是這種不畏困難的精神,鼓舞我繼續練習下去。遇到數學習題不會做的時候,也就是這股力量,讓我細心研究,耐心探討。今天我參加比賽,更是因爲這個道理,而使我更有勇氣,迎向更大的挑戰。

我喜歡陪媽媽看大愛劇場,印象最深的鋤頭狀元林榮宗醫生,小學一年級的第一次月考是全班倒數第二名,媽媽自言自語的說:“窮人家的孩子,就是無法讀書。”老師告訴他:讀書的時間是自己找出來的,從此他隨身帶着書,只要有一丁點的時間便趕緊看書,天黑之後,父母又不淮他點油燈看書,他則利用家人睡着之後,再拿着書到外面的路燈下看書,寒冬也不曾停過。再想到有些人,因爲沒有自己的理想而整天遊手好閒,甚至去當街民。這樣的人,他的人生一定很沒有樂趣。

一隻小小的海鷗,都會自己擬定目標,我們總不能連海鷗都不如吧?“天地一沙鷗”,是我最喜歡的一本好書,值得我推薦給大家。今天你相信我,明天你會相信它。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2

“沒有一艘非凡的戰艦,能像一冊書籍,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這是美國傳奇詩人狄金森所寫的《神奇的書》。是啊,書就像一匹車騎,它質樸無華,但他它卻重裝滿了人類靈魂中全部的美麗。

我看過許許多多的書,讓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內特的《祕密花園》。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這本書。班上的同學帶來後,我開始迷上的了這本書。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學就把書弄丟了。於是,我就到書店買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瑪麗,瑪麗出生在印度,是個相貌平庸脾氣倔強,人見人厭的女孩兒。她對什麼都沒興趣,一次霍亂奪去了她爸媽的生命,她成了孤兒,被送到英格蘭約克郡米賽爾斯維特莊園,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養。10年前,年輕美麗的姑媽在生下兒子克林後不久在花園裏意外身忘。克拉文很傷心,從此封閉了花園,不讓人進去。此後,瑪麗就和克林和狄肯開啓了關閉10年的花園。

這本書出版於1909年,先後十幾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話劇、動畫片,評論家認爲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讓人愛不釋手的經典著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3

書一把鑰匙,幫我開啓了成功之門;書是一架雲梯,讓我攀登到了知識的頂峯;是一艘輪船,載着我駛向成功的彼岸······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非常喜歡讀書,書就是一位良師益友,教我做人。自從我讀了《湯姆·亞歷險記》這本書以後,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靜,深深地感受到湯姆·索亞是個勇敢頑強的人。

湯姆是個頑皮、天真並且非常活潑的孩子。因爲他討厭新來的孩子的神氣樣兒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罰刷牆。但是,他並不甘心,因爲討厭刷牆,他想出了一條妙計。在貝恩面前,他故意裝成非常喜歡刷牆的樣子,把貝恩的新鮮勁兒給提起了,經過一番懇求,湯姆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並且還得到了蘋果。可這還沒結束,整個下午,他讓所有想來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來刷牆了,並且還得到了許多好玩的東西。由此,我不得不發出讚歎,湯姆的腦子可真靈光,可是沒有放在正確的地方。也許我們會對刷牆不屑一顧。但是對於一些有新鮮勁的孩子來說,那是一種樂趣。

他喜歡惡作劇,以至於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爲波莉阿姨教訓湯姆偷糖,把席德當做模範讓他學習。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許,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裝糖的盤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盤子。湯姆特別高興,因爲他討厭的席德終於因爲自己的過失而將受到懲罰。可是波莉阿姨誤以爲是湯姆的作爲差點揍了他一頓,他雖然不是一個好孩子,但是他的行爲總讓人捧腹大笑。

但是頑皮歸頑皮,淘氣歸淘氣,我們不能否認他是一個善良、正義的孩子,外表的缺點並不能掩蓋他本質的優點。從他準備去孤島之前的想法——他說自己是個被人拋棄的、沒有朋友的孩子;誰也不會愛他;那些人發覺自己把他逼到什麼地步的時候,他們也許會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裏想過要變成好孩子。從小說前幾章看,湯姆非常崇拜海盜。因爲,在他的眼中,海盜不是個貪婪的傢伙,而是一個附有正義感的俠客,他們幫助貧窮的人,打劫富有的貴族和有錢人。所以湯姆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說:童年就像是一壺美酒,時隔越長,嚐起來就越香,越純,讓人回味。已經長大的我們,被現實生活壓抑的太久,但令我們歡呼雀躍的是,有人實現了我們夢想中的自由。湯姆的經歷告訴我們,只要有理想,有快樂,美夢便會成真。終有一天,我們的天性可以自由地發揮,創造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空,創造出屬於自己的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4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月,撥開我心中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爲我們的生活錦上添花。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鈴,女,剛過11週歲生日,在本市新華街小學讀六年級,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標準的重量級選手。是一個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爲了做個讓爸爸媽媽和老師滿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種種努力,併爲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純潔,向大人們作了許多“抗爭”。

金鈴在學習上付出了很多,可卻一直不被爸媽認可。這本書讓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義:學習成績優秀是好孩子的一種標準;興趣廣泛、知識豐富、才華橫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種表現;而像書中的金鈴那樣,雖然成績並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寬容大度,又有一顆悲天憫人的高貴心靈,我覺得她也是一個好孩子。金鈴只是個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許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邊同學、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許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聲,其實做好孩子並不難,只要你認認真真對待每件事情,別人總有一天會認可你,但不要埋沒孩子的天性,真實的自己纔會是一個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話“我要做好孩子”作爲全書的中心話語,貫穿全文。久久迴盪在大人身邊,使大人開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這也是這本書受大衆歡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許許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鈴讓我們進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過一段心路歷程,分享她的喜悅、她的困憂、她的祕密、她的嚮往和她的成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5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想必大家都很愛讀書吧!下面,我來爲大家介紹一本好書,也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我要做好孩子》。

這本書裏講了一個天真、可愛的小主人公——金鈴。詳細資料是“金鈴,女,剛過11週歲生日,在本市新華街小學讀六年級。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標準的重量級選手。”哈哈,讀到這裏,我我就會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時還覺得,這個金鈴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數學成績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剛過11週歲生日。我倆真是太有緣了。

當我讀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爲什麼家長就覺得去哪個學校上學很重要,難道是還怕丟了面子嗎?還是怕影響孩子的前途?我認爲呀!還不如讓孩子自己選擇合適的學校,不能強迫他們。我有讀到第六部分時,又想爲什麼數學這麼難做呢?想到這裏,我便想起了我們老師說過的話,只要有信心,什麼事都能完成的!

這本書,讓我嚐到到了知識的甜味。也是這本書,讓我真正體會到了生活是多麼美好啊!

在以後的日子裏,我會多讀書,多做數學題,爭取在六年級的學習生涯中爭取更大的進步,收穫更多的知識。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6

書啊,是人類一精一神的食糧。在人類發明出文字之後,他們將自己想要表達出的想法、想象或是思考,用文字書寫在紙上。無數個想法、想象和思考連在一起,就構成了一本書。

書的種類奇多,各式各樣,講的內容也千奇百怪。有的講養生,有的說生活,還有的談經歷……我比較偏一愛一經歷類的,因爲很真實,說的是自己的經歷。別人的故事,你說不清也道不明,唯有自己的,你明白那種感受,能體會到心裏的酸甜苦辣,並用自己的方式寫出自己的真心,才能讓別人感同身受。

目前爲止,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一個西班牙人寫的一本書。這個西班牙人的中文名字讓人一看就忍俊不禁——摟大衛。其實大衛也知道自己的中文姓被那個做名片的人搞錯了,所以他的姓不是一個名詞,而是一個動詞,但他覺得這可以爲大家帶來歡樂,就愉快地接受了這個事實。這本書的名字叫做《照着想象去生活》。啊,第一次看到這七個字時,我就掩不住自己的驚訝。這名字引發了我對這本書的興趣,這七個字是如此地奪人眼球。

照着想象去生活,這怎麼可能!想象一般不都是不切實際,天馬行空的嗎?生活不是應該用嚴謹和認真的態度去感受嗎?應該是很現實的啊,把想象搬到生活中來,這能做到嗎?

帶着這個疑惑,我認認真真,徹頭徹尾地將這本書看完了。直到讀完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好像漂浮在波濤洶涌的大海之上,狂風大作,電閃雷鳴,起起伏伏,跌跌宕宕。一個金髮碧眼的男人用他親身的經歷,一點也不神奇的經歷,徹底敲破了我自以爲是的正確和不可置信。

照着想象去生活,不是不可能,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可是這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與汗水。摟大衛和女友從西班牙到了中國,一邊笨拙地學着中文,一邊體驗上海的生活。女友回國之後,摟大衛孤身一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只帶一把吉他,去遊遍中國,從一個醫生變成一個流一浪一歌手。在這過程中,摟大衛被城管趕過無數次,也曾在大雨中奔波,也曾與女友因爲自己的夢想而分手……即使困難再大,挫折再多,他卻始終沒有放棄。一個外國人,在遙遠的陌生的國家流一浪一,而且語言又不通,其中的困難可想而知。

讀完它,我猛然感覺到快樂是現在的事,是不能推遲的。生活是一道選擇題,你想當什麼,想成爲什麼,只要你能想象得到,你就能做到。我要做一個有故事的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負責任地去生活。你是什麼不是別人說的算,而是你的心。一個人不可以因爲別人放棄自己內心的路。

這本書的文字並沒有多麼地美麗,沒有許多華麗的辭藻,優秀的句子,甚至可以說,很樸素。但是,我認爲這是摟大衛自己心裏的文字。他用自己的風格,自己的文字寫出了自己的經歷。這很真實,這是他的真情流露。況且,他的文字有一種驚喜感,樸素着樸素着,突然冒出一個頗富哲理的句子,讓人感覺說得還真是那麼一回事兒。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即使是雙胞胎,他們的內心也是不同的。我們讀書,讀的不僅僅是文字或是故事,更是瞭解作者的內心,他想向我們表達一些什麼,他是怎麼想的,而我們又是怎麼想的。

《照着想象去生活》,作者摟大衛在向我們傳達一種情感,他在訴說自己的感受,他的內心是怎樣的。我也有了不少的收穫。對於怎樣去生活這個問題,我又向前邁進了一步。聽別人講故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而從中得出的感悟會讓我們一點點長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7

在我七年級的時候,買了這本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剛看不久就喜歡上了這本書。雖然這本書很薄,但是裏面卻蘊涵相當多的知識。

這是一本外國的小說。這本書的作者是被美國評爲“20世紀美國10大偶像之一”的海倫·凱勒。她是一個不健全的女孩,一個又聾又啞的殘障人。她僅在生命的前19個月中像普通人一樣享受光明和聲音,之後,她就跌入了黑暗與寂靜。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又聾又啞的女孩,創造了生命的奇蹟。她不僅學會了讀書,學會了說話,還以驚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學拉德克利夫學院的學業。成爲人類歷史上獲得文學學士學位的第一位盲聾人。

海倫小的時候,跟着同齡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極了。但是,再她成爲聾啞人之後,就很少有朋友來找她玩,她一直很不開心。直到她的老師——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現,她的生活纔開始變化。

海倫剛開始學字的時候,好幾次想要放棄,最後都沒有放棄到。在這之後,莎莉文小姐的諄諄教導下,學會了說話學會了寫字。1892年的冬天,海倫寫了一篇短篇小說《霜王》。這篇小說跟格麗特·康貝爾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評她,說她是抄襲別人的,她很傷心。但她並不因此而氣餒,堅持寫下去。

在1896年的時候,海倫進了劍橋女子中學上學。但每次講課的時候,海倫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寫老師上課時所講的內容。再這所學校裏,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齡而且視聽都正常的女孩們一起生活,她們的生活充滿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參加了德克利夫學院的入學考試。考試的時候,只有吉爾曼先生在那裏,吉爾曼先生先用手語字母把題目念給她“聽”。最後透過了考試上了二年級,她高興極了。以後海倫就不在畏懼困難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學習中經歷了很多的困難之後,終於在1900年考進了大學,實現了她的大學夢。我真爲她感到高興。

這本書記錄了海倫從小到大的成長曆程。她經歷了無數次困難的磨練,從失敗走向成功。我們學習也是一樣的,不要被困難嚇倒,要有戰勝困難的決心才能戰勝困難,在困難中磨練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個不怕困難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戰,才能贏得生命中的光明。無論我們在何處,都要發奮圖強,學會滿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中作文8

書是我們的知心好友。當坐在碩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燦爛的陽光,膝上攤着一本書,聞着紙上散發着的油墨清香,旁邊放上一杯水,聽着旋律優美的輕音樂,我的心裏充滿了快樂。在我孤獨的時候,書陪伴着我;當我傷心的時候,書給我帶來了無窮的快樂;讓我感覺到世界的樂趣。一本書像一艘船,帶領我們從狹獈的地方,駛向生活的無限廣闊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紹王巨成叔叔寫的《震動》,它爲我們譜寫了一首愛的讚歌。

《震動》主要講述了一羣心裏有着恩怨的少年,來到深山裏準備打架,不幸的是,一場大地震突然來襲,使黃春榮失去了一條腿,顧芳芳又被之後的餘震中的大石塊,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難行,雖然兩個少年受了重傷,但卻使他們幾個少年的關係變得更加融洽,開始和睦相處。最終,他們讓俞前進去城裏通風報信,救出了所有人。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麼讓他們在大地震面前團結一致?是什麼讓他們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麼讓他們互相關照?毫無疑問,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們將剩下的水送給了兩位受了重傷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們忍受飢餓,竟去樹上偷鳥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們互幫互助。他們雖然之前有過恩怨,但患難見真情。此時,這幾個少年已將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們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學。友情讓鍾雷即使發熱也盡心盡力地幫助黃春榮;友情讓元帥絞盡腦汁地爲救出大家而出謀劃策;友情讓俞前進帶着大家的希望,去城裏通風報信,並且在通往城裏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還永不言棄,救出了大家;友情讓所有人在直升飛機經過時,盡力揮手,救出所有人。

雖然,大地震是殘酷的,但我相信,此時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們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們也收穫了友誼。因爲有了愛,人與人之間就有了友誼;因爲有了愛,人與人之間就會多一份信任。

這就是我最愛的一本書——《震動》。它讓我明白了:友誼,是一種愛的表達,人世界間最平凡的情感,它讓人感動,它撫慰人的心靈。希望大家都來閱讀這本書,我相信,閱讀後,你會黯然流淚,但哭過之後,你從此會選擇堅強,會選擇傳遞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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