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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註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及答案

試題2.5W

1.小凡年滿10週歲,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學校門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塊橡皮,定價2元,於是用自己的零用錢將其買下。下列關於小凡購買橡皮行爲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7註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及答案

A.小凡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爲無效

B.小凡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爲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方爲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爲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爲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方爲有效

【答案】C

解析】(1)10週歲以上(≥10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在本題中,小凡年滿10週歲,精神健康,智力正常,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購買定價2元橡皮的行爲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該行爲直接有效,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某有限責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東。因甲無法償還個人到期債務,人民法院擬依強制執行程序變賣其股權償債。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人民法院應當徵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B.人民法院應當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C.人民法院應當徵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D.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乙、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甲公司於2010年3月1日將一臺機器寄存於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機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損。甲公司於2011年3月1日提取機器時發現機器受損,但考慮到兩公司之間的長期合作關係,未要求賠償。後兩公司交惡,甲公司遂於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下列關於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適用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

B.適用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

C.適用1年的短期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

D.適用4年的長期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

【答案】C

【解析】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適用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在本題中,甲公司2011年3月1日知道寄存的機器受損,訴訟時效期間自此起算,至2012年3月1日屆滿;由於期間並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事由發生,故至2012年9月1日時訴訟時效期間已經經過。

4.下列關於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權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最長期限爲30年

B.最長期限爲50年

C.最長期限爲70年

D.一般無使用期限的限制

【答案】D

【解析】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5.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列權利出質時,質權可以自權利憑證交付時設立的是()。

A.倉單

B.股票

C.基金份額

D.應收賬款

【答案】A

【解析】(1)選項BC: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2)選項D: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6.甲、乙兩公司的住所地分別位於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購買一批海南產香蕉,3個月後交貨。但合同對於履行地點和價款均無明確約定,雙方也未能就有關內容達成補充協議,依照合同其他條款及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合同履行價格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按合同訂立時海口的市場價格履行

B.按合同訂立時北京的市場價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時海口的.市場價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時北京的市場價格履行

【答案】A

【解析】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價款、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上述規則仍不能確定的:(1)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一般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2)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題中,履行地點應推定爲海口,履行價格爲訂立合同時海口的市場價格。

7.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務人承擔

B.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務人所有

C.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D.債權人提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消滅

【答案】C

【解析】(1)選項A: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2)選項B: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3)選項D: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

8.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夥企業、丙全民所有制企業和丁公立大學擬共同設立一有限合夥企業。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爲普通合夥人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爲普通合夥人,但可以成爲有限合夥人。

9.某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於當然退夥事由的是()。

A.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B.丁因鬥毆被公安機關拘留

C.丙被依法宣告失蹤

D.乙被吊銷營業執照

【答案】D

【解析】(1)選項AD: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非被申請破產),當然退夥;(2)選項BC: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蹤、被拘留)。

10.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有限合夥人可用作合夥企業出資的是()。

A.爲合夥企業提供財務管理

B.爲合夥企業提供戰略諮詢

C.債權

D.社會關係

【答案】C

【解析】(1)選項AB: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但有限合夥人不得用勞務出資。(2)選項CD: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債權(應收賬款)作爲財產權利已爲法律普遍承認,而社會關係的財產權利屬性並未得到承認且難以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