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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爸爸不該這樣訓斥你

         生活時報     2002-12-17     劉妙香、富瑞紅 

孩子,爸爸不該這樣訓斥你

 

     因爲父親的幾句訓斥,已考上高中、平時表現良好的林偉賭氣離家並參與了一次搶劫。拿到公安局傳來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時,父親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今年8月12日,我突然收到了公安局的通知,我的兒子林偉因搶劫罪被刑事拘留了!剎那間,我陷入了無限的痛苦之中。 

     我是長途汽車客運站的工人,孩子的母親也是工人,我們家住在北京市西城區。雖然家境一般,但我們對兒子始終是嚴格要求的。兒子也挺爭氣,從小到大一直都是個不錯的孩子:尊重老師,團結同學,有集體榮譽感,樂於助人。在上初三之前,在班裏一直排在前10名。 

     終於熬到兒子初中畢業,就等着開學上高中了,您都想象不到我這當爸爸的有多高興!有一天,兒子回家後跟我說:“爸,我有個同學週末過生日,我想跟您商量個事兒……”兒子欲言又止,我就把話茬接了過來:“什麼事啊?這麼吞吞吐吐的!你平時也沒這樣呀!”兒子頓了一頓:“爸,同學過生日,我想去熱鬧熱鬧。”“行啊,這又不是什麼壞事,你去吧!”孩子這纔開口,“我想染個頭,染個黃色的。”我當即就變了臉,“放着好好的頭髮不要,幹嘛?你別給我丟那個人!”“爸,我就染一天,完了我肯定再染回來。”“一分鐘也別想。你要敢染,就甭想再進我這家門!”兒子也是個十四五歲的小夥子了,一聽就跟我頂了起來:“不回就不回!”說完扭頭就跑了出去。我以爲小孩子發脾氣,一會兒就沒事了,沒想到,孩子幾天真沒回來。結果,我等來了個刑事拘留通知書!唉,後悔呀! 

     原來,林偉離家後就去找了幾個同學在街上閒逛。逛到官園橋下時,發現有個小學生李立在小賣部裏邊聽隨身聽邊買東西。幾個人一商量,等李立一出來便迎了上去,把他拉到小賣部旁邊的衚衕裏,搶走了李立身上僅有的25塊錢和一個隨身聽。 

     前不久我們終於等到了西城法院的判決。拿着判決書我非常激動,因爲,審判孩子的女法官就像母親一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孩子減輕處罰,依法判處了林偉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適用了緩刑,給了孩子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作爲一個父親,我從心裏感謝法官從法律角度給予孩子的愛護,也更明白瞭如何與孩子更好地相處,如何與他一起度過這個躁動不安的青春期。(以上均爲化名) 

     連結 

     ●雲南省昆明市某中學一14歲學生因與同班女生有戀愛關係,遭到女生母親的反對與斥責,並被該母親要求寫不再與其女兒來往的`保證書,該生便懷恨在心。2000年8月29日,該生夥同一位同學來到女生家,用匕首將其母刺死。作案後,兩人將屍體拖出房間藏於7樓頂後逃逸。 

     ●湖南邵東縣的劉三小(化名)今年只有16歲,其父母做生意有的是錢,他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被當地人稱爲“三少爺”。由於缺少家庭管教,從2002年9月14日起的4天時間裏,他“帶領”一羣無知的、窮兇極惡的青少年劫匪共6人,攔路搶劫8次,搶得現金近200元及手機等物,終被警方抓獲。 

     編後 

     一位社會學專家研究發現,家庭環境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首要因素。上述幾起案例告訴人們,由於青少年人生經驗不足,在遇到煩惱時會感到十分彷徨,甚至出現一些不理智的行爲。在這個時候,如果他們能夠得到父母的親情和家庭的關愛,或許就能排解壓力,重新振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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