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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前女友的一封告白信

書信2.37W

親愛的a-ying:

寫給前女友的一封告白信

你好!

我不想再瞞着你了,我現在就告訴你吧——我是誰?同時,我有一個小小的請求,請求你前後能把這篇文章通篇看完好嗎?謝謝!

首先讓我們成爲普通的好朋友吧,彼此互相可以信賴的好朋友!我相信這點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因爲至少我可以保證自己是個耿直、坦率、誠懇、熱情、善意、真實、隨和、樂觀、開朗、明智的人,在這裏說出這些並不是擡高自己,也不是奴顏婢膝討好人!而是我一定會秉持客觀合理的原則看待一切的。

我所做的一切並不是想得到什麼,只是想把話說的再清楚一點。

我不喜歡別人委婉其辭,更不喜歡別人阿諛奉承!只要實話實說,當面把話說清楚最好,喜歡說話很直接的方式、以理服人的方式。

聽了一些相關的言論之後,我覺得很多都是強詞奪理的論調!並且把問題擴大化的一面之詞!看問題也不能太主觀了,應該虛心多聽聽其他人的看法和意見。考慮問題應該全面、客觀、公正、切合實際,不能太武斷、一悶棍子打死!否則,那就是錯誤的做法、失敗的做法!也不能因爲腦子發熱搞片面的一邊倒的做法,而失去了客觀正確的認識。如果如此,那隻能說明嚴重缺乏溝通,彼此間太不瞭解,因此,不應肆意下達錯誤的結論。應要慎重、謹慎、多思、全面思考問題,孰輕孰重應該分清楚,不可搞一刀切!更不能因小失大!要顧全大局。

現在一開始就跟我說:"你說錯話了!"我想問的就是,爲什麼總是揪着這句話不放呢?再說,當初爲什麼就沒有跟我說清楚呢?就算當天晚上不方便說,那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呢?可是你一直都沒有跟我提起過!我還一直都不知道怎麼回事!直到你結了婚出了問題離婚之後,我再找你談話時你纔跟我說起這麼回事。天啊!都兩年多過去了纔跟我說起這個事,你不覺得很晚了嗎?可見,你對我的誤會有多深啊!這次,如果你不提起來我還真是不知道了,我一直都沒有當一回事,甚至都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

現在,我回憶了一下當初的情況,我終於記起來了,當時我確實說了這麼一句話,而且我當時也發現了你的眼神暗示我不要這樣說,當即我也就沒有再那樣說了,我當時馬上就知道你的緊張情形了。但是,我認爲我說的這句話不是根本原因。因爲,我們當時從小肥羊出來時都還是很開心的,有說有笑的。我的意思是說假如她沒有確定的男朋友的話可以幫她介紹的,這應該沒有什麼錯的。就算說的有些過分了點,也可以當作是開玩笑一下子過去了嘛,不應該把問題搞的這麼嚴重化了、擴大化、死死的揪着不放呀!再說都已經過去這麼長時間了,都兩年半了啊!這之間我都壓根不知道怎麼會是這麼回事!

早說的話我們不就什麼誤會都解決了嗎?非要現在這個時候才能說嗎?這個時候說了有用嗎?!真是納悶和可笑!我告訴你吧,你說她後來聽了不高興,是因爲另外的我對她說的話,什麼話呢?就是當時我不是問她在學校裏轉了正式教師了沒有嗎?她當時不是吞吞吐吐的說話嗎?後來不是說她是中師畢業的就沒有機會轉正嗎?說到這個事情的時候她纔有些不高興和不自然的表現的。事情就是這麼一個過程的。現在已經水落石出了,你應該清楚了吧?這就是我現在極力回憶起當初的情況所作出的當時現場細節重新展現!希望你能認真確認一遍。我同時也想告訴你,我不是那種說話口無遮攔的人、不是那種說話不太講究隨隨便便的人!地球人都知道:飯可以隨便吃,但話不可以隨便說的道理!除非是不正常的人。

再者,讓一萬步來說,就算我曾經說過了這樣的一句話、一句錯誤的話,也不至於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啊!不能單憑一句話就把一個人評價的一文不值!不能單憑一句話就把一個人的其它優點全給忽略了!不能單憑一句話就把一個人判了"死刑"!就全盤否定了!再說,當時我們大家三人都聊得比較盡興,說了一點比較過頭的話也不足爲奇,都是可以當作開玩笑一笑而過的,何必對這個太過認真計較呢?再說,我們都是這麼熟悉的自己人。當然,誰也不想說錯話的。但是,年輕人有哪位能一句話不會說錯呢?常言道:孰能無錯?人非聖人也!任何一個人都會有犯錯誤的時候,當然要看一個人犯的錯誤或大或小不同而已。有的錯誤是一定不能冒犯的、是不可原諒的,有的錯誤不小心冒犯了卻是可以原諒的。

自然是誰也都不想犯錯,但是每個人都難免會有犯錯的時候。而我,就算是犯了這麼一句話的錯誤,也不至於到了無可饒恕的地步了,不至於到了一句錯誤的話壓倒我一切的地步了!如果是的話,那我實在是無言以對了!同時,就是你提到的我說過的"那句錯誤的話",爲了確認它的影響度我特地拿去問我的很多朋友做進一步的證實,包括幾個普通女朋友、女同學、以前的女同事、其他朋友、還有家人,都一致認爲那句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可以當作開玩笑一會兒過去了就好了,不可能是真正原因所在。就算針對講這種情況,下次言行方面注意點不就可以了嗎?爲什麼就死死的揪着不放呢?再說有問題也要儘早說出來啊!不能等到花都謝掉了纔開口。再說,如果真的死心眼死死的揪着這個問題不放,那我只能說:這是在找藉口而非真實原因了,這是在故意鑽牛角尖而非光明正大的坦言了。再說了,我根本就沒有這個說話的本意。俗話說:說者無意聽者有心。而且,一直以來我都不知道會有這個所謂的非常嚴重的反應,常言道:不知者無罪。

說了這麼多,我並不是只爲自己洗脫,也不是在狡辯!我只想把這個問題給說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透透徹徹!讓你不要有任何的誤會看法,以免以後這樣一直誤會下去,並沒有其它的特別用意。這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