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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的一封信

書信2.61W

“老年代步車”駕駛人朋友:

致老年代步車駕駛人的一封信

您好!爲保證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郟縣公安交警鄭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場銷售的“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機動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律、法規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二、“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因“老年代步車”不能申領號牌,所以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

三、“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屬於機動車範疇,未申領號牌駕駛此類車輛上路屬於違法行爲,按法律規定對駕駛未登記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予以扣留車輛並處以200元罰款;無證駕駛此類車輛,將視情節輕重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直至拘留處罰。

請您並告知您的家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公安交警大隊將聯合相關部門,全面加大此類違法上路車輛的路檢路查力度,依法嚴格查處。感謝您的支援,祝您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