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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書2.57W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申請書

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申請書1

申請人:

被申請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單位職務、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朝陽區看守所。

申請事項:懇請貴局對犯罪嫌疑人XXX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事實與理由:

律師事務所接受家屬委託,指派本人作爲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師,爲其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

透過詢問委託人,會見犯罪嫌疑人XXX,並結合法律規定和北京市近期頒佈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認爲,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質輕微,又是從犯,且系在《關於限令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所規定的`期限內主動投案自首的,因此,懇請貴局詳細審查上述情節,對XXX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

一、XXX在《通告》規定期限內主動投案自首,根據《通告》精神應當從寬處理。

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聯合頒佈了20xx年第4號《關於限令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條限令“各類犯罪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於20xx年7月18日向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自願置於警方控制之下,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符合《通告》關於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條明確規定,“在期限內自動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從輕、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懇請貴局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節

由於本案目前處於偵查階段,本人沒有查閱案件,因此,不便於對本案實體問題發表觀點。但,本人作爲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提請貴局關注以下兩個問題:

1、XXX即便被認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屬於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假如XXX被定罪的話,羈押狀態將嚴重製約法院對其“從犯”和“自首”兩大法定從寬量刑情節的適用,使得XXX承受本不應當承受的刑罰。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由於種種原因,對犯罪嫌疑人羈押的期限會對法院判決結果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懇請貴院對XXX採取非羈押的強制措施,以使得其從犯和自首的量刑情節在定罪的情況下能夠得以充分體現。

綜上所述,XXX主動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積極配合偵查機關追訴犯罪的客觀表現,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偵查機關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責任的主觀願望。XXX所涉案件雖然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就本案具體情況,XXX符合《刑訴法》第51條規定的“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條件。

因此,貴局變更強制措施,對XXX採取取保候審,既是對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對無罪推定原則的恪守,又是對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實貫徹執行。

特此申請,望予批准!

  XXX公安局

  申請律師:

  申請日期:

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申請書2

申請人:王XX,女,漢族,19XX年X月X日生,住河北省XX市北城區XX小區南樓東單XX室。系犯罪嫌疑人xx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歲,工作單位:xxx有限公司。

申請事項:爲犯罪嫌疑人xx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XX罪一案,於2012年11月×日被逮捕,現羈押於XX縣看守所。申請人系嫌疑人的妻子,現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對犯罪嫌疑人變更強制措施,改爲取保候審。其保證方式是交納若干保證金。取保候審的具體理由如下:

1、對xx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本人認爲,xx平時表現良好,並在XX市有固定的住處,隨時可以訊問,目前對其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2、xx身患乙肝需要治療,家有老人需要照顧。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本人認爲,xx在被刑事拘留前就患有乙肝,曾被檢查出乙肝大小三陽,在家時經常出現肝臟疼痛難忍的現象,並且家中父母已達80多歲高齡,需要xx回家照顧。故依法可對xx採用取保候審的辦法。

綜上,對嫌疑人xx採取取保候審,既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不會有社會危害性,而且有利於其治療疾病,有利於社會、家庭的和諧,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60條規定的條件,故申請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2條之規定,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懇請予以批准。

  XX縣公安局

  申請人:xx的妻子

  王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