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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申請書集合六篇

申請書2.24W

隨着時代在進步,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改名申請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改名申請書集合六篇

改名申請書 篇1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戶籍科:

本人兒子/女兒戶籍地址北京市區號,現用名,男/女,族,20xx年月日出生於XX市XX醫院婦產科(附《出生證》複印件)。由於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後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後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爲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我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後的姓名爲**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週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週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爲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爲切!

  申請人:父親:XXX母親:XXX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 篇2

xx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湖北省恩施市屯堡鄉新街村三龍溪組4號身份證號:XXXXXX。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麼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什麼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爲: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爲!

  申請人:

  年月日

改名申請書 篇3

尊敬的宣風派出所所長:

我兒易騫,出生於20xx年10月13日下午,現已*歲多了,系學齡前兒童。家住宣風鎮紅橋村74號,本人在宣風鎮中學工作,妻子務工務農,.兒子出生時本人給他取名易騫,但在出生後至今的五年多時間裏,使用”易騫”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爲騫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際和書面語中出現,爲人們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筆劃筆形多,書寫也不方便,屢次在就醫入托簽名銀行記帳等等情況下使用”易騫一名”時,爲人們所誤讀誤寫,不熟悉該字的人見到這個生僻難寫字時,()總要打聽”騫”讀什麼音。是什麼意思。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正因爲”易騫”一名難認難寫易誤讀,現決定將”易騫”更名爲”易堅”,通俗易寫,一目瞭然,響亮動聽,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於兒子在健康成長的氛圍中,能有堅強的意志,堅定的信念入學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堅實基礎,成長爲響噹噹的新一代堅強堅定型男子漢。

以上所訴,本人申請將”易騫”更名爲”易堅”,以方便進入小學就讀後,爲易堅的入學第一步開個好頭。謝謝合作。

此致

20xx年5月26日

改名申請書 篇4

xxx派出所:

本人現居住於,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漢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爲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 1 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爲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爲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爲女兒的`改名申請。

特此申請,請批准!

  申請人:父親

  母親

  女兒

  二〇**年三月三日

改名申請書 篇5

XX市XX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男,漢族,XXX年X月XX日生於XX市XXXX醫院。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爲XXX,望同意爲切!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6

xx市xx區公安局:

我的名字叫作xxx,由於xxx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誤作爲xxx,與我的(身份證\學籍等)不符,現給我的生活/學習帶來了許多不便。爲了在今後的人生旅途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特申請將原誤名改爲xxx。謹請領導批准爲盼,本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年xx月xx日

標籤:六篇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