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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書2.38W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爲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相關醫保申請書內容,一起來看看!

職工醫保申請書怎麼寫

職工醫保申請書1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栽培和幫助。我是一名XXXX,於XXX年X月進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X年。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我個人的能力也在不斷提升和進步。由於珍惜並且熱愛這份工作,因此在自己的崗位上,我一直努力工作,認真負責。   在此,特向公司申請給予我購買社保的請求,希望公司能夠批准爲盼,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XX年X月X日

職工醫保申請書2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XX分局:

本人XXX系深圳市南山高新區居民(女,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系本地生育醫療保險參保人(社保卡號:  XXXXXXX;電腦號:XXXXXXX),2010年X月X日登記結婚。因本人家庭及工作單位地點目前均在XX省XX市,所以產前檢查及住院分娩醫院就近選擇爲XX市XXXXXX院。 本人於2012年X月X日在XX省XX市XXXXX院異地就醫剖腹生下一女,屬於初婚初育,符合國家生育政策。

根據深圳市生育醫療保險有關管理規定,現申請報銷本人異地產檢及異地分娩等相關費用,請予以辦理爲感!

  申請人: (簽字)

  申請時間:20**年X月X日

內容擴展:醫保制度

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佈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爲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爲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帳戶。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個人帳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爲保障參保職工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並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中國政府加強了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對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醫療機構、藥店進行資格認定並允許參保職工進行選擇。爲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同時推動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的改革。透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執行機制,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目標。

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國家爲公務員建立了醫療補助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爲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國家還將逐步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爲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到2001年底,全國97%的地市啓動了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達7629萬人。此外,公費醫療和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還覆蓋了一億多的`城鎮人口,中國政府正在將這些人口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實施辦法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覈後,作爲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爲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複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覈,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住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