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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申請書範本

申請書1.6W

篇二:申 請 書

分紅申請書範本

申 請 書

“水佬大”公司領導:

我叫 ,在水佬大市場部佔股份4%(劉志軍名下),從2015年4月起當月分紅請轉入我個人農信賬號: 爲感。

申請人:

年 月 日

總經理審批意見

篇三:申請書

編號:YNGZS

雲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

申請書

州(市)縣(市、區)

鄉(鎮、街道辦事處)

申 請 人

聯繫電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說 明 事 項

一、本申請書由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編制,供本省行政區域內各州(市)、縣(市、區)、鄉(鎮)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授權)的管理部門提供給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使用。本申請書由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相關情況,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對於申請條款及專業用語不理解的.,可以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諮詢。

三、□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表格或 部分爲填寫內容。 四、複審由民政、公安、地稅、金融、工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簽署意見。

五、承諾書(附件1)

申請人應慎重、如實填寫並簽字蓋章。

六、工作、收入和住房證明(附件2,適用於企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1.此證明由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財產性收入、其他勞動所得,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人員類別”中勾選“合同”的,需寫明“勞動合同簽訂年限”,其餘人員無需填寫。

4.出具證明單位應如實填寫相關情況,若情況發生變化,請及時告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部門。

七、無工作證明(附件3)

此證明由公共租賃住房共同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

八、社會保險繳納(領取)證明(附件4)

此證明由社保經辦機構出具,養老和醫療保險繳納情況只需證明其中一項。如系退休人員,填寫養老保險待遇情況。

九、就業和收入證明(附件5,適用於靈活就業人員) 此證明由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現居住所在地居委會出具。 十、納稅證明(附件6) 由當地稅務機關出具。

十一、出具證明單位經辦人、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相關情況

根據《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三十七條規定,爲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運營、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