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融資計劃書案例

計劃書2.95W

導語:融資計劃書包含了投資決策所關心的全部內容,例如企業商業模式、產品和服務模式、市場分析、融資需求、運作計劃、競爭分析、財務分析、風險分析等內容。以下是小編整理融資計劃書案例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融資計劃書案例

案例一:隨州殯儀館PPP項目融資交易結構剖析

一、湖北隨州殯儀館PPP項目概況

殯儀館項目位於隨州市曾都區萬店鎮夾子溝村,新殯儀館(含公墓)共徵地29.3公頃,擬投資9000萬元,計劃2到3年時間搬遷殯儀館。

隨州市現只有一個很小的殯儀館,公墓也只有白雲山公墓,當時投資1000萬建設,遠遠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而周邊地市都有規模較大的殯儀館和公墓,所以市政府決定新建殯儀館和萬安公墓。

2013年,隨州市政府決定由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00%出資,成立隨州市殯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由隨州市殯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作爲業主負責該項目的建設與運營。因國家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多次發文要逐步剝離政府融資平臺的融資功能,分類治理、整頓政府融資平臺,將政府融資平臺的政府信用徹底剝離,讓融資平臺成爲完全的市場化的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在此背景下,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已無融資能力繼續向項目業主——隨州市殯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注資再次背景下,市政府遂採取PPP形式,引進社會資本完成該殯儀館項目,確保按期運營。

殯葬項目是政府公共事業性質項目,具有高度的壟斷性與特許經營性,尤其在廣大縣域區域內,因國家實行殯葬改革,嚴禁火葬,因而殯葬經營管理的經濟價值更加突出,盈利前景較好,屬於使用者付費,且付費收入完全能夠覆蓋PPP項目投資者投資收益的很好PPP項目。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依法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透過書面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劃分和風險分擔機制,授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一定期限和範圍內投資建設經營或者經營特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提供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活動。

實施特許經營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內外資准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具有公益性、長期性、可經營性,風險可分擔;

項目建設運營的標準和監管要求明確;

能夠物有所值,即與傳統政府投資模式相比,社會資本參與能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或者有效降低項目全生命週期成本。

綜上,隨州市曾都區萬店鎮夾子溝村的新殯儀館(含公墓)項目完全符合國家實施特許經營的'PPP項目,在依法履行一定程序與手續後動工興建。

二、湖北隨州殯儀館PPP項目公司融資交易結構

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決定以公司增資的方式,引進天風證券有限公司旗下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社會資本建成該新殯儀館。其股權結構如下:

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出資1億元,佔股95.23%,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500萬元,佔股4.76%,註冊資本變更爲1.05億元。

主要關涉的PPP協議或法律檔案如下:

1.項目公司增資協議:PPP項目公司——隨州市殯儀館服務有限公司組建前是由隨州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單獨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註冊資金5000000元,佔100%股份;透過增資形式,引進股東——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資金100000000元,註冊資金變更爲105000000元,隨州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佔股4.76%,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佔股95.23%。

2. 特許經營協議:由政府授權隨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與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約定項目公司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結構、項目資金來源、收益取得方式、價費及其調整機制、履約擔保和風險分擔、項目資產所有權歸屬及移轉、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數量、質量、時限等要求及績效監管標準、變更、提前終止及補償、項目期滿移交與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等事項。

3. 股權回購協議:PPP項目公司——隨州市殯儀館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隨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從第三年開始,逐年回購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所佔PPP項目公司股份,以實現社會資本到期按約退出。

4.股東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當項目公司每年分紅不足於償還投資者的本金與收益時,項目公司股東隨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差額補足。股東差額補足措施本質上相當於股東對投資者的擔保。

5.修改公司章程條款:對原有公司章程進行修改,規定項目公司每年須分紅,如果項目公司淨收入不夠分紅,由項目公司股東——隨州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差額補足。

三、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設立契約性基金的融資交易結構

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以100000000元現金入股PPP項目公司並不是其自有資金,而是透過設立契約式基金形式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而來,基金投入到項目公司後,依靠項目公司殯葬服務收入或其他收入作爲向投資者還款來源,不足部分則由項目公司股東——隨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補足。

契約性基金是基金投資人(基金份額持有人)、管理人與託管人簽訂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關係,資產由管理人管理並有託管人託管的基金形式;基金財產獨立於管理人、託管人的固有財產;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爲基金當事人,管理人作爲設立人向投資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發行受益憑證,託管人(爲銀行)對基金財產進行託管,管理人根據基金協議確定的投資標的投資,其還款來源於投資標的的經營收益,投資人按照約定取得收益,管理人、託管人按照約定取得基金管理費與託管費。

該契約式基金的投資人、管理人與託管人:

投資人——湖北銀行,該行負責透過發行理財產品的形式,募集資金認購該契約式基金。   管理人——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負責設立該契約式基金並管理該契約式基金。   託管人——湖北銀行隨州分行,該行負責對該契約式基金產品資產進行託管。   該契約式基金的融資交易機構如下:

四、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參與PPP項目融資交易需注意事項

1. 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的法律基礎是信託法律關係。天風天盈投資有限公司爲參與湖北隨州殯儀館PPP項目而設立的契約式基金,本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即社會資本爲參與國家基礎設施或公用事業建設而設立的專項基金。他所需遵循的基本法律是——《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5號)與《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屬於私募基金,適用《證券投資基金法》項下的信託法律關係, 即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爲信託的委託人和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時作爲受託人, 從而形成集合自益信託法律關係。所謂自益信託,是指信託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一般爲信託公司或基金公司)在特定期限內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經營,同時以信託人自己作爲受益人的信託活動;期滿結束,信託財產按照信託成立生效時約定歸還給信託人。因而,基金在將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時,就須按照協議約定基金退出時間,基金的本金與收益要按照約定歸還給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基金投資人)。

2. 基礎設施投資基金投資PPP項目付費標的類型。PPP項目收益來源(項目付費來源)一般爲使用者購買的經營性項目、使用者購買與政府補貼的準經營性項目與政府購買的非經營性項目3種。

(1)使用者購買的經營性項目:即由最終消費用戶直接付費購買公共產品和服務,項目公司直接從最終用戶處收取費用,以回收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成本並獲得合理收益。

(2)使用者購買與政府補貼的準經營性項目:即使用者付費不足以滿足項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報時,由政府給予項目公司一定的經濟補助,以彌補使用者付費之外的缺口部分。補貼包括土地劃撥、投資入股或補足、優惠貸款、授予項目開發收益權等。

(3)政府購買產品或服務的非經營性項目:即政府直接付費購買公共產品和服務,在政府付費機制下,政府可以依據項目設施的可用性、產品或服務的使用量以及質量向項目公司付費。

3. 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參與PPP項目的付費類型:僅限於使用者購買的經營性項目和使用者購買與政府補貼的準經營性項目。完全由政府付費購買的PPP項目不宜參與,因基金投資者要求的投資收益較高,政府不可能爲該類PPP項目出高價購買PPP產品或服務。即使是前兩類付費類型的項目,具有較高收益的PPP項目也僅限於現金流量較多且收益較高的殯葬業、收費高速公路、電廠、部分醫院、高端養老項目等。

4. 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參與增量PPP項目僅限於前端:即基金僅僅能夠參與項目公司組建階段,以提供資本金形式與政府或政府授權國有公司、其他社會資本等組建項目公司,待項目公司建成營運後,以運營收益作爲基金的還款來源,同時輔之於股東回購、第三方擔保等增信措施作保證,以逐步實現基金的退出。

案例二:PPP成功案例之地鐵4號線|軌道交通投融資

北京地鐵4號線項目是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第一個正式批覆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也是國內第一個運用PPP模式、引入市場部門運作的地鐵項目。4號線項目運用PPP模式進行融資,有效緩解了當時的資金壓力,實現了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投資、運營主體的多元化,透過引入市場部門的參與,促進了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的提升。

北京地鐵4號線是北京軌道交通路網中的主幹道之一,南起豐臺區公益西橋,北至海淀區安河橋北,全長28.2公里。4號線工程概算總投資153億元,於2004年8月正式開工,2009年9月28日通車並開始試運營,目前日均客流量達到100萬人次。

根據北京地鐵4號線的項目設計概算,工程投資建設總體劃分爲A、B兩個相對獨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爲土建工程部分,投資額約爲107億元,佔4號線項目總投資的70%。A部分由已成立的4號線公司負責投資建設;B部分主要包括車輛、信號、自動售檢票系統等機電設備,投資額約爲46億元,佔4號線項目總投資的30%,由透過市場化方法組建的特許經營公司負責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實施特許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