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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無償獻血倡議書

建議書1.57W

無償獻血是一種美德,我們應該發揚這種美德精神。

大學生無償獻血倡議書

  無償獻血倡議書

無償獻血是指爲了拯救他人生命,志願將自己的血液無私奉獻給社會公益事業,而獻血者不向採血單位和獻血者單位領取任何報酬的行爲;無償獻血是終身的榮譽,無償獻血者會得到社會的尊重和愛戴;《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積極參加獻血;尤其提倡大學生做無償獻血的表率。

大學生是國家人才重要的組成部分,獻血獻愛心,血濃情更濃;爲了發揚中國優良的奉獻美德,大學生應該帶頭獻血,爲營造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我們也將起到一個模範作用鼓勵其他系甚至是其他學校的同學積極參與到無償獻血的活動中來。

多一個人獻血,就可能多挽救一條垂危的生命。大量科學研究表明,每次獻血所抽取的200-400毫升血液僅佔人體血液總量的5%-10%,間隔半年以上獻一次血,不但無損健康,相反還可以刺激人體的造血功能,促進血細胞的新陳代謝,對身體有利無害。堅持長期科學獻血,不但可以減少心腦血管的疾病,而且還可以降低癌症的發生率。現在,無償獻血已被整個社會所認同並廣爲倡導。

人生的意義在於奉獻,而不是索取。衆所周知,人的生命是靠血液來維持的,人體內如果沒有血液在流動,便意味着生命的結束。因此,血液被喻爲人體的生命之河。血液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獻血是關係着千萬患者生命安危的大事,也是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的高尚行爲,更是每個健康適齡公民的崇高義務和光榮職責。您作爲一個獻血者,當您的獻血流入他人的血管和心臟,重新點燃他人生命之火,使其重返工作崗位時,您會是怎樣的心情?正是由於您今天無私地奉獻和真摯的情感,使他人重新獲得了生命。這怎能不爲自己崇高的行爲感到驕傲和自豪!

人生的意義在於奉獻,而不是索取。衆所周知,人的生命是靠血液來維持的,人體內如果沒有血液在流動,便意味着生命的結束。因此,血液被喻爲人體的生命之河。血液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獻血是關係着千萬患者生命安危的大事,也是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的高尚行爲,更是每個健康適齡公民的崇高義務和光榮職責。您作爲一個獻血者,當您的獻血流入他人的血管和心臟,重新點燃他人生命之火,使其重返工作崗位時,您會是怎樣的心情?正是由於您今天無私地奉獻和真摯的情感,使他人重新獲得了生命。這怎能不爲自己崇高的行爲感到驕傲和自豪!

附:無償獻血活動注意事項

l 參與原則:自願、無償

l 獻血時間:

l 獻血地點:

l 獻血條件:

(1)無發燒等疾病狀況;

(2)男生體重50kg以上,女生體重45kg以上,年齡均18歲以上;

(3)三年內沒有做手術,且半年內沒有獻血;

(4)請帶上個人身份證,如有獻血證請獻血當天自帶;

(5) 留學生請帶好護照;

(6)近視600度以上者不宜獻血。

拓展延伸

無償獻血的好處及注意事項

一、無償獻血的好處

(一)可以享受免費用血

無償獻血者獻血後五年內,可免費享用獻血量3倍的血量;五年後可免費享用獻血等量的血量;累計獻血量超過600毫升的,十年內免費享用所需血量;累計獻血量超過800毫升的`,15年內免費享用所需血量;累計獻血量超過1000毫升的,終身免費享用所需血量;獻血者自獻血日起十年內,其直系親屬按獻血量等量免費醫療臨牀用血。

(二)有利身體健康

適量獻血會使人更加健康、長壽。堅持長期適量獻血的人,由於骨髓造血系統不斷受到激發,新鮮的血細胞的比例明顯高於未獻過血的人。獻血後會降低血液粘稠度。

獻血可減少冠心病。研究結果表明:獻血對心腦血管系統有良好的影響,對減少心腦血管病的發病率具有積極的預防作用。

獻血可減少癌症的發病率。鐵質是人體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但鐵質過高超過正常值的10%,患癌症的機會就會增加。惟一的方法是透過流血排除過多的鐵質,因而鼓勵體內鐵質含量過高的男士們可以定期獻血。

獻血能淨化人的心靈。無償獻血者用自己的獻血挽救並延續了他人的生命,使心靈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實。

二 、獻血前注意事項

1.學習獻血知識,消除緊張心理;

2.獻血前三天不要服藥;

3.獻血當天應按往常的習慣進餐,但不宜吃肥肉、魚、油條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

4.獻血前不飲酒;

5.保持睡眠充足,不宜做劇烈運動。

三、獻血後注意事項

1.獻血完畢,針眼處要壓迫5-10分鐘,避免血液滲出;

2.要保護好靜脈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後不等於完全癒合,至少在24小時內不要被水浸潤,也不要被不潔物品污染,更不要在靜脈穿刺部位揉搓。

3.運動要適度,獻血後當天請不要從事體育比賽、通宵娛樂等活動;

4.飲食營養要適中,不要進食過量。

四、其他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術後未滿半個月;闌尾切除術、疝修補術及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

2.婦女月經期前後三天,妊娠期及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週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個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面板侷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週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週者。

6.口服抑制或損害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類藥物〕停藥後不滿五天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被血液或組織液污染的器材致傷或污染傷口以及施行紋身術後未滿一年者。

9.與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史者,自接觸之日起至該病最長潛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