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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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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 患有傳染病者。

4.2.2 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爲。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爲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秩序部員工寢室規章制度

爲使員工寢室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秩序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自覺保持寢室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不得在牀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及偷竊等行爲。不得影響其他員工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2.保護好寢室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的完好,包括電視機、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住寢員工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防盜賊。寢室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寢室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寢室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20:00前離開,由寢室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罰50-100元。

4.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寢室良好的衛生環境。

5.寢室衛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髒物,不準在寢室牆壁亂寫亂花,不準用腳在牆壁上亂踢亂踩,不準向共同通道或樓梯亂扔垃圾,保持寢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6.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7.寢室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寢室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寢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預處理。

8.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寢資格直至辭退。

9.每天由寢室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2次以上罰款10-20元。

10.住寢員工每天看電視及娛樂時間不得超過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須關燈就寢,任何人不得影響其他人作息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23:00前返回寢室,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後離開房間的人要檢查關掉所有水、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10-20元。

13.員工離職應於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不得誤拿公司或別人財物。

注: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寢室相關制度,並簽字執行,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

⑸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爲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爲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爲,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衆賭博,違者沒手賭*、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爲,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爲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爲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爲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爲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1、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必須服從項目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牀單起牀後必須摺疊規範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必須放置在牀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形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物必須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菸灰、菸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保持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淨,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譁、吵鬧、釀酒鬧事、打架鬥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爲;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爲。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等,並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於牀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牀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項目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爲創造一個乾淨、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並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必須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後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佔爲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保持潔淨,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塗、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譁、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保持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菸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衆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菸。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並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4、嚴禁存放煤氣、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彈*、刀具等易燃易爆違禁物品。

5、嚴禁打架、賭博、偷盜、吸毒、酗酒鬧事,觀看和傳播淫穢書刊、光盤。

6、違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發生意外的將實行罰款和追究當事人責任,情況嚴重者解僱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宿舍內他人物品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附則

員工如有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200元的處罰,屢教不改或情況嚴重者將予以解僱處理,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不良後果。知情不報者將與違規者相同的處罰。

宿舍存在的問題員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長。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爲了保障員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礎,使員工宿舍管理更趨合理有序、安全規範。

2、適用範圍

_____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宿舍管理規則

4、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4、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牀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4、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於離職之日起_______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4、2宿舍員工行爲細則

4、2、1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宿舍長管理。

4、2、2起牀後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櫃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牀鋪下面。

4、2、3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4、2、4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4、2、5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4、2、6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4、2、7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准。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4、2、8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鬥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員工應按秩序就餐,維持就餐客廳的衛生清潔,就餐完畢清洗好個人碗筷並放在指定位置。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爲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牀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牀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爲。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爲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爲。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1、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必須服從項目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牀單起牀後必須摺疊規範平整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物必須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菸灰、菸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保持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淨,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譁、吵鬧、釀酒鬧事、打架鬥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爲;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

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爲。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等,並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於牀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牀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項目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一、目的: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男女宿舍各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行政人事部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寢室長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寢室長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寢室長長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20-50元罰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公司派專人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1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一個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寢室長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寢室長鬚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彙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2: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公司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公司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100-300元罰款。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寢室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行政人事部。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寢室長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酗酒鬧事、聚賭的行爲,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每人還扣除當月工資及相應福利補貼,情節特別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10、寢室長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處罰,如員工對處罰有異議,應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三天內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若行政人事處覈實情況後,進行相應處理,員工需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八、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十一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爲解決異地工作員工的生活住宿問題,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更好的吸引異地人才流動到我公司工作,同時爲鼓勵員工到異地基層鍛鍊,解決其後顧之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條件:

本單位在職職工,凡本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與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則上,外單位人員不允許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費宿舍,特殊情況下,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外單位人員住宿我公司免費宿舍,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本單位職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條、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泰合隆興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條件的員工,均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集團員工發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確認、集團辦公室進行登記、集團行政總經理或分子公司總經理籤批後可由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進行住宿。

申請住宿時,已婚員工應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條、管理規定:

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對集團範圍內宿舍使用情況進行調配與管理,並不定期進行宿舍檢查,對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員工,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1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2職工住宿舍必須服從集團辦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的環境。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爲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5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爲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8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9原則上,公司爲每名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提供一個宿舍牀位,特殊情況下,一人需經常在兩地辦公的,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請,經集團行政總經理籤批後爲其安排住宿。

10已確定離職的員工,應至少在正式離職之日前三天到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退舍手續,經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籤批後,員工發展中心再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11集體宿舍牀位僅限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由宿舍管理人員勒令其辦理退舍手續。

12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等情況後果自負。

第六條、住宿標準:

集團中五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集團租房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集團及分子公司部門副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個房間4人住宿;

集團基層員工,每個房間6人住宿;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五):2016宿舍安全承諾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