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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電安全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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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用電安全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精選5篇)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1

爲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爲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啓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程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2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並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遊、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竈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3

爲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覈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爲師生服務、爲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4

爲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裏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5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總務處和各相關處室聯合制定了我校教室、辦公室和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請嚴格遵照執行。

教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

3、教室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爲手機、電池等充電,嚴禁使用電熱器具。

4、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須由本班電教課代表專人負責,不得用於做遊戲或私自拆裝軟硬件。

5、多媒體設備、燈具、電扇、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於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8、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項規定須嚴格遵守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辦公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

5、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並關閉電源開關。

6、爲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總務,嚴禁自行處置。

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2、嚴禁使用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具以外的一切用電器具,如電褥子、電熱杯、充電器、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等等。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宿舍中私拉亂接電線。

4、嚴禁在燈具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時關燈,以免燈具和線路發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於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照明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嚴禁自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