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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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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門衛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門衛制度(通用15篇)

學校門衛制度1

1、門衛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工作人員的行爲舉止體現了學校的形象。門衛工作人員要恪守爲學生服務,爲教職工服務,爲學校利益服務的信念,堅持做有益於學生、教職工和學校的事情,不做不利於上述對象的事情。自覺服從學校領導的管理。

2、按時交接班,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夜自習結束後檢查教學區鐵柵欄及辦公室門窗落鎖情況。夜間定時巡邏校園,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門衛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規範着裝,文明上崗,不得在門衛抽菸,喝酒,睡覺和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必須24小時保證有人在警衛室值班)保安隊員有事外出或請假必須向相關領導請假,得到批准後才能外出。週一學生上學和週五放學晚班保安隊員應根據學校要求準時到崗值班。

4、保持門衛室內外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潔,平時對自己的包乾區進行定時打掃。

5、無學校統一辦理通行證的外來車輛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駕駛的有證車輛同樣不得進入校園。對外來公務車輛進行換證登記,並指揮車輛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車及垃圾清運車輛一律自西大門進出。家長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白天須經安保處負責人、晚上須經舍管處負責人同意才能予以放行。

6、接待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是門衛的一項重要職責。門衛人員應該熱情接待,但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首先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瞭解來意,作好登記,與被訪者取得聯繫並由被訪者親自到門衛領進會客區域。家長憑連心卡可以在非上課時間和19:15—20:00(夏令時)、19:00-20:00(冬令時)進入校園。其餘時間有特殊原因需要進入校園的須經舍管處主任同意並做好登記工作。無論何種人員進入校園都應驗明身份證件,並嚴格遵守學校的登記制度,如有衝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不得與來客發生爭執等過激行爲,如有發現將作辭退處理。門衛應透過自身努力及時發現可疑分子,並且按照學校處置突發問題的預案及時處理。保安隊長爲警用器械的保管人,應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遇到不法侵害時起到防範作用。

7、控制學生擅自離校是門衛的又一重要職責。基於我校是寄宿制學校,確保學生在校內活動是安全的重要屏障。學生有必要非正常離開校園時,住宿生必須持連心卡和學校老師簽發的“離校證明”(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師),否則一律不予放行。家長憑連心卡進校。走讀生憑證出入校園。除週一早上外,家長所送物品(牛奶等食品除外)可由門衛登記後轉送學生,蛋糕、大件飲料及肯德基等容易造成羣體性食物中毒的物品一律謝絕入內。

8、監控室24小時輪流值班,並做好記錄。對學校重點部位監控人員應嚴加關注,發現情況及時彙報。嚴禁關閉監控系統及周界報警系統,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9、保障學校的財產安全也是門衛的重要職責,任何學校財產離開校園,都應收繳總務處的公有財產出門證。如有必要可對一切出門車輛履行檢查,以確保財產安全。要堅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對學校財產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巡視,一旦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進行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10、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收受賄賂爲特殊人員做特殊服務。如發現嚴重違反學校規定的問題和因嚴重失責造成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問題,或導致學校其他利益嚴重受損的,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認真填寫各類表格,按時完成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校門衛制度2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學校門衛制度3

爲了及時、科學、有效地應對校門內外突然發生的各種安全事件,做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住事態、妥善地加以處理。

1、“五個一律”落實情況(未經學校批准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門,師生進入校門一律覈驗身份和檢測體溫,對發燒咳嗽者一律實行醫學隔離觀察,不服從管理者一律嚴肅處理)置,將人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2、當學校大門內外發生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綁架劫持、兇殺恐怖、交通事故、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保衛、保安、在場教職工應立即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同時向公安、交警、消防、救護等相關部門報警、向學校領導報告。

3、到達現場後要迅速瞭解突發事件的原因,要沉着、冷靜、果斷加以處置,控制住事態進一步發展,報警時應講明事件發生地點、犯罪嫌疑人的人數、現場簡要情況等。

4、所有值班保衛、安保人員都應參與處置,相互配合、科學應對,維護好現場秩序,爲警方的後續處置保護好現場。遇有人員受傷、遇難應立即進行救護。

4、必要時劃定警戒線,阻止圍觀羣衆進入現場,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當嫌疑人扣有人質時,一定要待警方人員到達後再做處置。

6、當警方、消防部門到達後,應積極協助處置;當急救車輛、人員到達時應疏導交通、協助救護。

7、對報警人、當事人、知情者做好現場訪問工作,儘可能多地瞭解現場情況,採集主要證據提供給警方。

8、應急狀態結束後,保衛、保安人員應立即恢復正常工作,就突發事件的起因、過程、結果、後續處置等做詳細的記錄,以便備案和上報。

學校門衛制度4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衛制度5

1、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查驗學生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後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和教導處領導簽字的請假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衛室登記後,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並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衛說明情況,登記後或經門衛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繫覈准後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衛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覈實其身份的,門衛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閒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徵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後,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閒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衛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學校門衛制度6

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門衛崗位職責:

1.門衛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爲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出租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衛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學校門衛制度7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衛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衛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爲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衛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羣衆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門衛制度8

爲嚴格門衛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門衛值班規定

1、實行24小時門衛值班制度,每天 班。早 至晚上 ,晚上 至早上 。

2、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夜間值班要定時巡邏。

3、負責門衛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4、門衛人員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生出入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外出。

2、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必須持班主任、政教處批條,經家長簽字登記後方可允許離校。

3、學生出校、離校必須佩戴校徽。

4、雙休日學生一律不準進校。

三、學生家長進校規定

1、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時間爲週三、週六上午下課後至靜校前,其它時間無特殊情況嚴禁學生家長進校。

2、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確需進校的,門衛先提前聯繫相關人員,經登記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園。

3、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四、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

2、外來人員來訪先填寫來客登記單,出門時繳驗被訪人簽名的登記單。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3、來訪人要求會見校領導的,需與校領導聯繫,經同意後,方可登記進入。

4、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學校門衛制度9

爲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學校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xxxx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制度10

爲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啓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檢視,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制度11

爲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自行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繫。

五、執勤人員必須着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繫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學校門衛制度12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啓和關閉。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做好登記。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四、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五、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六、外來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

七、爲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爲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維護校門口的秩序。

九、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制度13

爲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衛的安全職責明確如下:

一、門衛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本事,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爲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學校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衛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教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衛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衛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衛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衛負責。

七、對進入學校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職責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衛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學校門衛制度14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繫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於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於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並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並配合其工作。

學校門衛制度15

爲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