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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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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2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3

爲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裏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4

爲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範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錶、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覈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叄拾元;對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錶、電錶,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並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並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爲師生服務、爲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5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錶外接線用電(罰50元),並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打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並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錶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覈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啓封。或私自啓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爲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並作爲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爲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並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餘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週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6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爲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7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爲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爲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爲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8

爲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爲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啓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程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學校用電的管理制度9

一、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並處以罰50元/次。

四、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學生用水後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次)處理。

六、故意損壞水龍頭、電錶、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設備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下午放學後,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後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後,不得將電器處於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啓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