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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2.13W

一、學校概況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1、學校全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2、院校代碼:12645

3、校址:本部--寧波高教園區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

溪口校區奉化市溪口鎮武嶺路11號(郵編:315502)

4、辦學性質:公辦

5、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6、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專科(高職)

二、招生計劃

1、招生區域:2013年我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貴州、山西、四川、江蘇、福建、江西9個省份招生。

2、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或省招辦)公佈爲準。

三、錄取原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正、公平、擇優錄取。

2、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外語語種:學校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一般爲英語。(學校所有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4、性別要求:沒有特殊性別和比例要求。

5、具體錄取方式:

(1)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投檔規定,按照考生報考學校的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2)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先錄取平行志願,若平行志願不滿時,再考慮徵求志願,如徵求志願仍未滿時,學校視情進行降分徵求志願;

(3)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5)無專業加試要求;

(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a.總分相同的`情況下,綜合考慮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b.錄取爲應用英語專業(高職專科)的浙江省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普通高中考生不低於80分,單考單招考生不低於70分。如英語單科高考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

c.錄取爲英語(師範)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不低於80分。

d.旅遊管理類專業按照大類招生,一學期後分爲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和導遊、會展策劃與管理四個專業。

e.財政金融類專業按照大類招生,一年後分爲金融管理與實務和投資與理財兩個專業。

f.關於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的辦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g.江蘇省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原則,無選測等級要求,必測等級要求爲4C。

四、其他

1、學院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有關檔案精神執行。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多媒體設計與製作等三個專業爲7800元/年,其他各專業學費爲6000元/年;

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檔次按物價部門覈准的相應標準收費。

2、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錄取爲園藝技術等農業種養類專業的考生學費由國家資助。

3、獎學金、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額度不一。國家級獎學金最高額度爲8000元/人,校級獎學金最高額度爲6000元/人,並設有素質與能力拓展成就獎學金,獎金1005000元不等。

爲幫助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採取以下措施:1、開闢新生入學綠色通道,透過綠色通道,先爲學生辦理入學手續;2、辦理助學貸款,按相關規定幫助學生辦理助學貸款;3、設立國家助學金,最高額度爲4000元/人;4、申請學費減免,最高減免額爲6000元/人;5、實施臨時性困難補助;6、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規定給予報酬。7、與社會人士結對資助。

4、考生可透過招生主頁或熱線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5、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