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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12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12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

身份證號碼:4xxxxxxxxxxxx

代理人:姚xx-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

電話:xxxxxxxxxxxx

聯繫人:劉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繳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爲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爲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xxx2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爲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爲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爲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訴人:

電話:

住所地:

被訴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請求:

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到被訴單位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爲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x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係,必須要簽訂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1994年12月3日發佈)》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爲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係。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係,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爲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住址:

(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聯繫電話、地址)

被申請人:單位全稱(工商註冊登記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郵編:

請求事項:(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體明確)

1、

2、

3、

事實與理由:應簡要說明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方式以及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經過等,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爭議的焦點;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 請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請 人:xxx 女,漢族 xx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並作出x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爲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爲:“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xx有限公司於20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於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爲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三、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援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xx年入職並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於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於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並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並採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爲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裏坪鎮油坊村x組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負責人: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十堰市xx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xx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爲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時間: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範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於勞動仲裁受案範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鑑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範圍;

7、其他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麼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x

女,漢族

出生 xx年xx月xx日

住址被申請人:xxx

公司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xx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爲,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爲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爲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繫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元(月平均工資xx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xxx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元;

2休息日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爲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爲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爲準。我爲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爲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爲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爲xx元)爲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x2年)未付。爲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爲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xx,女,漢族,出生xx年xx月xx日,住址

被申請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 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 直在 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 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申請人在 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爲,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爲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 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爲已違反了 法律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 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饒xx,男,19xx年xx月出生,湖北省xx市人,原xxxx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xx市xx區xx號。

被申請人:xxxx有限責任公司,住xx市xx區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長。聯繫電話:xx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爲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爲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爲條件才爲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爲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xx漢族xx年10月21日生

地址:濟南市經十路xx號xxx花園16-2-1303

被申請人:山東xxx資訊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電話:x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爲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x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爲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爲,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