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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仲裁申請書模板合集八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仲裁申請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模板合集八篇

仲裁申請書 篇1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對於仲裁申請書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第三十五條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

決定受理的,仲裁委員會可以將反申請和申請合併處理。

該反申請如果是應當另行申請仲裁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書面告知被申請人另行申請仲裁;該反申請如果是不屬於本規則規定應當受理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向被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被申請人在答辯期滿後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應當另行提出,另案處理。

二、仲裁申請書使用範圍及解決的問題

《仲裁申請書》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的書面材料之一,用於明確申請人的仲裁請求,闡述事實和理由等。被申請人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的,也應當填寫《仲裁申請書》。

三、仲裁申請書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填寫清楚。申請人是自然人的,姓名應與身份證相符,不符則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證明;聯繫地址,應是明確具體的通訊方式;聯繫電話應當清楚。申請人應當是直接關係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勞動者本人已死亡,具備主張權利主體資格的遺囑繼承人或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利害關係人不全的,應當通知其他共同申請人蔘加仲裁。必要時需經過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參照樣本中被申請人的格式填寫基本情況。

2、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名稱應與企業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一致,聯繫地址、電話應當清楚無誤。被申請人應當是具備《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規定的主體資格。被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參照樣本中申請人的格式填寫基本情況。

3、如有第三人,應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況。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單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請求應當明確

可以計算金額的應當註明仲裁請求事項及金額。涉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後的爭議事項及金額可分開列明。對涉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終局裁決事項的應特別註明。

(三)事實和理由應當簡明扼要

可以指導申請人區分不同案件類型填寫幾大必備要素:如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爭議填寫入職時間、合同、崗位、工資標準、解除及離職時間、解除終止原因等;工傷待遇爭議填寫工傷事故發生時間、工傷的認定時間、勞動能力鑑定時間、傷殘等級、醫療期、本人工資、社會工傷保險繳納情況、已支付的工傷待遇等;勞動報酬爭議填寫工資標準、工資構成、工資支付方式、工作時間等。內容較多時,可續加中頁。

(四)書寫要求

申請人在書寫《仲裁申請書》時,應用鋼筆書寫或打印。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一欄應由申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簽名,申請人爲用人單位韻應加蓋單位公章。複印件及打印件均應用鋼筆簽名,修改處應註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標明副本數量

申請人應按被訴人、第三人人數提交《仲裁申請書》副本。附件中的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中註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仲裁申請書範例參考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爲,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爲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爲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違反仲裁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主張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根據合同第六條約定:“乙方同時協助甲方辦理門面房、車庫產權工作,甲方支付10萬;剩餘土地手續在甲方的通知下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結束3-10 日內一次性結清剩餘款項”。可見,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條件出現時,申請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於被申請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導致申請人至今沒能辦理門面房、車庫的產權證以及土地手續,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要求支付該款。

二、申請人有義務代扣代繳641.34萬元發票的稅款。

根據雙方約定第五條:“乙方餘欠工程款施工發票有甲方代扣代繳”。此前,申請人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其中有641.34萬元沒有發票,針對這個問題,雙方約定由申請人代扣代繳稅費。故即使被申請人有權主張工程款,申請人也必須要將相應的稅款扣下並代爲繳納。

三、被申請人沒有出具正式發票給申請人,違反法定義務,申請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申請人先後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XX年4月,申請人按照協議約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給被申請人。付款中共有651.94萬元工程款被申請人沒有提供正式發票,造成申請人無法及時入賬。被申請人不出具正式發票,不僅嚴重違反了稅法,還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申請人有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的義務,被要求不得將工程款支付給申請人。

申請人的委託人先後於XX年11月7日、XX年7月7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被要求扣劃工程款 20xx元付給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當時因代扣代繳的稅款數額沒有得到稅務機關確認,經協商暫未扣劃。XX年5月24日,本案仲裁期間,被申請人再次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直接扣劃申請人工程款26XX元給付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人也無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請人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1、被申請人主張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時支付雙方在協議中沒有約定具體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條件,因該條件沒有成就,申請人有權不付,同時不應承擔違約責任。

2、基於上以第二、三、四條的因素,申請人也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3、申請人主張的違約金數額過高。

綜上,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具備《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一、二、四、五項可以申請不予執行的四種情形,懇請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公司負責人:

證明人:

住址:

職務:

申請事項

1、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出院後實施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動活動功能訓練等康復費用_____元。

2、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因工傷事故左跟骨內固定拆除手術費_____元。

3、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住院期間_____天和出院後____天專人護理(共___天×____元)費用____元。

4、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休息治療期限____個月工資(____元/月)____元)。

5、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營養補助費____元。

申請被申請人合計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總費用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一、入職工作情況和工傷事故事實

本人_______,現年____歲,__,___族,職業___。住本市_______村。於_____年____月受聘於___市_______設備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後指派在金剛_______鞭炮煙花總廠和醴陵_______與大瑤_______分廠,以及_______煙花廠進行鋼結構陽光棚製作。日工資標準_____元/天,吃住由_____負責。

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___時左右,本人在金剛_______鞭炮煙花總廠擴建安裝施工中,不幸從近四米多高的鋼結構陽光棚上摔下,導致雙腿後跟骨粉碎性骨折。於當日進駐____市中醫院骨科治療。在治療中醫院對右腳後跟實施石膏固定術。對左腳實施了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加自體骨植骨術等治療_____天。於(注:住院治療費用共___元,已由____公司支付)。於____年__月____日出院回家進行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活動與功能訓練等康復治療。期間進行了二次複查,其恢復效果一般。

二、申請理由

本人在康復期先後多次與_____公司協商,請求對此事繼續負責,支付上述申請的各項費用。但金和公司態度不明,均無結果。故特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此致

  ___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曹×,女,1981年10月4日出生,甘肅平涼人,身份證號碼:××,住址:甘肅省平涼市某社,電話:×××

被申請人:×××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寶安區觀瀾街道某路,電話:×××

法定代表人:歐陽××

申請事項:

1、申請人請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3,032元;

3、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1,516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379元,共計:26,895元。

4、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1日至今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12,551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3,138元,共計15,689元;

5、被申請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長工作時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185,081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270元,共計231,351元;

第2、3、4、5項合計:316,967元

6、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繳自1999年8月13日至今的社會保險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曹×於1999年8月13日入職龍華×××電子廠(現已註銷),工作崗位爲ERP操作員,。20xx年,原龍華×××電子廠在寶安區工商分局註冊成立×××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請人曹×仍在新成立的公司即被申請人處工作。入職時,公司並未與申請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申請人入職10年以後,即20xx年被申請公司才與申請人訂立了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期限爲一年的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月2日起,該份勞動合同履行期已過,申請人因已經在被申請公司連續工作了12年,因此要求與公司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拒絕。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被申請公司本應當自入職之日起即與申請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然而直至20xx年1月1日,被申請公司才與申請人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月2日合同期滿後,申請人仍然繼續在被申請公司工作,被申請公司本應與申請人續訂無固定期限的書面勞動合同,然而直至起訴時止,書面勞動合同仍未訂立。

申請人自入職被申請公司時起,便承擔了繁重的工作負荷,每日工作時間自早8:00——晚上8:00,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每個星期只有一天休息日,法定假日只能享受春節的3天假期。申請人在被申請公司工作了11年零10個月,卻從未得到過加班費。不但如此,被申請人至今也沒有替申請人繳納社保費。

申請人認爲,被申請公司無視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其行爲已經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被申請公司理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第一,申請人請求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3,032元【1793×12×2=43032元】

第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被申請單位應當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12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及25%的經濟補償金26,895元【1793×12×(1+25%)=26,895】。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被申請單位應當支付20xx年1月2日至今(7個月)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及25%的經濟補償金15,689元【1793×7×(1+25%)=15,689】

第五,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六條、《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支付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延長工作時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及25%的經濟補償金231,351元;

【1999年-20xx年】:

〔4×(1793÷21.75)×300%+(104÷2)×(1793÷21.75)×200%+254×2×(1793÷21.75÷8)×150%〕×(1+25%)×8=174,148(元)

【20xx年、20xx年】:

〔8×(1793÷21.75)×300%+(104÷2)×(1793÷21.75)×200%+254×2×(1793÷21.75÷8)×150%〕×(1+25%)×2=46,010(元)

【20xx年】

〔3×(1793÷21.75)×300%+(104÷2÷2)×(1793÷21.75)×200%+(254÷2)×2×(1793÷21.75÷8)×150%〕×(1+25%)=11,193(元)

第六,被申請人應當爲申請人補繳自1999年8月13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社保費。

綜上所述,申請人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申請。懇請貴委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七月八日

附:

1.本訴狀一式二份。

2.證據清單。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被申請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案由:(寫明爭議案件的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要求仲裁解決的具體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要求寫明: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由來、發生、發展的經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2.正文:寫明請求事項及理由。

3.尾部。

二、格式:

迴避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及理由: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相關證據資料

三、舉一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迴避申請書

申請人:××市××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請人:b,男,××律師事務所

請求事項及理由:

申請人與××市××廠××產品購銷合同爭議,已爲××市仲裁委員會受理,並由仲裁庭審理。據悉,由××市仲裁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b曾在案件被受理後與××廠的負責人等一起在××市××大酒店吃飯。此事實爲申請人下屬職工c在該酒店所見,可予以證明。

爲防止不公正仲裁,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4條之規定,特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該仲裁員退出本案仲裁活動,並另行指定仲裁員審理本案。

此致

××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a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____對____年___月___日向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提出的仲裁申請,現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請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註:

寫明名稱,並加蓋公章。

  申請人: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zz,男,漢族,1980年2月5日生,現住 ,身份證號: 。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zhǒu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爲: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關節脫位;3右尺神經斷裂;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 》“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爲四級”。

申請人認爲,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欽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時間: